夏泽良如何策划逼我背违法用地的黑锅和迫害我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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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19: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泽良如何策划逼我背违法用地的黑锅和迫害我的经过



---------------写给重庆市委张德江书记的一封信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



我叫包永洲,原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分管纪检监察和协助征地拆迁的纪工委书记。我已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向张书记反映过原重庆市荣昌县委书记夏泽良如何策划逼我变成违法用地的替罪羊的事情经过,不知张书记是否收到,因为张书记工作忙,我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再次打扰张书记。我在夏泽良的逼迫下,为重庆市荣昌工业园区背了违法用地的黑锅,本来就很冤枉,反而遭到夏泽良的迫害。曾经多次向现重庆市荣昌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过,但至今没有实际落实。因为没有办法和无法生存,我又一次向张书记反映我被害的冤情,希望张书记能看到,我很冤枉,我要吃饭,求助张书记为我申冤。



1、夏泽良在荣昌县任县委书记时,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手策划和指使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县法院,利用荣昌工业园区何仁建和郑斌诬陷我母亲果树的事(证人何仁建与郑斌同时是本案的检举人,又是亲戚关系,不能自证检举内容为实,因此他们的证言以及他们制作的工作笔记也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制造冤案,要挟我背荣昌工业园区违法用地的黑锅,目的达到后,又指使县检察院拿我母亲果树的事,以我不认罪为由来混淆(用假象或谎言让旁人分辨不清是非)我背违法用地黑锅的事实真相,置我于死地,从而掩盖了他的政治阴谋。



2、夏泽良在荣昌县任县委书记期间,一手遮天,权力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具体案件,想整谁就整谁,夏泽良一手策划和指使县纪委、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这些专用工具整我,我也希望这些应该公正执法的部门,将我的冤假错案澄清并加以纠正,还我一个清白。



3、因为我遭到迫害,我出来半年多,多次找过县组织和个别领导,至今无人管和没有找到工作;由于打官司,至今还欠一身债;小孩上学没有钱;我为国防建设当了20多年的兵,我20多年的社保全没有了,我后半生没有保障;我和家人现在无法生存,我要吃饭,因为没有办法,我才开始逐级向上反映我被害的冤情,我一直在忍和等待,我也不知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我也不知后面会发生什么。

附:夏泽良如何策划逼我背违法用地的黑锅和迫害我的经过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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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1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泽良如何策划逼我背违法用地的黑锅和迫害我的经过



我叫包永洲,原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分管纪检监察和协助征地拆迁的纪工委书记。夏泽良在重庆市荣昌县任县委书记期间(现任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为了突出个人政绩,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在国务院三令五声的规定下,大肆进行非法用地(仅荣昌工业园区于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征用和采取土地入股租地形式共8862.808亩。截止2008年12月,其中有征地批文仅有1851.618亩,采取土地入股租地形式共7011.19亩,目前荣昌工业园区继续在违法用地,现只透露一点,待调查时可详细提供)。这种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对,一直有农民群众到市县有关部门去上访,但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和制止,于是有农民群众到成都土地督察局连续上访,受到了成都土地督察局的高度重视。在成都土地督察局来荣昌县检查后,发现了不少违法用地的问题。夏泽良感到违法用地这事,不是他原来想象那样容易对付的事,于是他从原来一直不重视和随便应付的态度,立即转变为很重视和很担心自己政治命运的一件大事来考虑。为了保全他的政治地位,同时也能应付上级机关检查和欺骗不断上访的群众,他利用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拉关系,想尽办法摆平此事。由于他各种努力都未能达到目的,为了保险起见,他开始了谋划务设违法用地替罪羊的阴谋诡计,着手开始寻找一位能随时顶替违法用地的替罪羊,在夏泽良的策划和指使下,重庆市荣昌县纪委和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检察院为了迎合夏泽良的意图,于是他们别有用心地利用我母亲果树的事(事情的主要经过:2008年,我的母亲刘尧素所在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梧桐一社,母亲刘尧素在相邻的梧桐二社栽种了2000棵果树要求赔偿,并在工业园区进行租地的范围内,我的母亲刘尧素找到负责梧桐二社的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经办人员何仁建述说情况,何仁建核实之后情况属实,何仁建把赔偿款40595元按照他平时一贯处理的方法分成了四个户头【刘尧素、包永淮(我的弟弟)、包永贵(我的妹妹)、何德荣(我的妹弟)】,何仁建核实情况属实,填上报单签字,在由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郑斌审核签字,一切都是按照工作程序走的,既然以上的情况属实,再由我签字(我当时在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分管征地拆迁工作,我根本就不知道母亲刘尧素种有果树的事,我是在听了经办人何仁建的核实和汇报,以及郑斌的审批之后,基于对工作人员的信赖,就根据他们的调查结果而签字了,这些都是依照工业园区规定的程序在办事。无论哪个村民过来请求赔偿,都是经过这样的程序的,不能因为申请人是我的母亲就认定我在以权谋私。我没有对该项审批予以重视并复查核实,充其量只能说是我工作上的一个疏忽或失误),最后由工业园区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签字和园区财务人员核对后进行赔偿。就在这个时候,重庆市荣昌县县长陈杰收到一封匿名信举报谭顺容(从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临时借用的)在征地拆迁中为农民多赔钱而从中得回扣,陈杰县长批示县工业园区调查,工业园区领导批示我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我当时在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调查核实,暴露了何仁建在征地拆迁中私下涂改工作人员谭顺容的原始记录,随意虚构和增大增加补偿项目的数量和数目为被征地农民多赔钱,谭顺容得知后不服,为了证明自己清白,随即向县纪委和县检察院进行举报,何仁建因涉嫌受贿被荣昌县人民检察院查处,于是何仁建为了报复我,诬陷我指使他和郑斌(园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虚构我母亲刘尧素栽种果树而获得国家征地赔偿,何仁建和郑斌本来就是亲戚关系,在县纪委和县检察院调查时他们的口供都是一致的,办案人员以此大做文章,紧紧围绕以及极力维护和始终相信何仁建和郑斌讲的话和提供的笔记,始终不相信我说的话),利用恐吓哄骗和诱供要挟等各种手段,逼我承认他们捏造的不真实的事实,强行逼迫我承担了不应该我承担的责任,想方设法将我定上罪,以此来恐吓和要挟我,让我成为夏泽良任其摆布和随时充当违法用地替罪羊的角色,为了逼我就范,夏泽良和他们精心设计好一个包装替罪羊的圈套,为了让我钻进这个圈套,夏泽良指使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来达到他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从违法用地被查处的时间(2008年7月开始)和夏泽良通过一系列早有预谋早有计划分工的安排来实施他的政治阴谋而所作所为的种种迹象,充分暴露了夏泽良不可告人的目的 。



事情的起因:2008年7月,成都土地督察局接到重庆市荣昌县农民群众的上访,举报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违法用地五个社共1300多亩的事实,成都土地督察局尚波专员一行四人来荣昌县调查核实,虽然荣昌县提前做了很多迎检应付措施工作,但也发现不少违法用地的问题,夏泽良通过与调查组接触后,感到事情不妙,意识到违法用地的严重性,惧怕自己被追究责任。在成都土地督察局来荣昌后,当时尚未作出处理意见时(因成都土地督察局在调查中,已发现荣昌县存在违法用地的事实,为了更进一步掌握和核实情况,成都土地督察局将包括荣昌县几宗违法用地的迎检资料全部带回详细审查,所以当时未作出处理意见),夏泽良指示有关部门利用各种渠道找关系,想摆平违法用地这事。但通过努力无济于事,他为了乌纱帽不受到影响,开始寻找和制造违法用地的替罪羊做谋划和设计的准备工作。为了把我变成违法用地的替罪羊,他精心策划了一场利用荣昌县工业园区征地工作人员何仁建因征地中受贿被查处时,何仁建为了报复我(何仁建报复我的原因:2008年8月,重庆市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油栎村三社被征地拆迁群众写匿名信给陈杰县长,反映该园区征地工作人员谭顺容(从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临时借用的),在征地拆迁中,为五户拆迁户(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油栎村三社张德碌、张兴成、张照均、张照义、文昌福)虚构补偿项目多赔钱,从中收受每户拆迁户回扣5000元。陈杰县长批示该园区一把手唐成军(荣昌县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调查此事,唐成军批示该园区副书记程小龙阅办,程小龙安排我和该园区纪工委副书记王伟、工作人员罗安育、易长俊进行核实,在调查核实后,发现拆迁验收资料的结果与实际现场核实结果出入很大,并暴露了该园区征地工作人员何仁建(荣昌县工业园区工作人员)在与这五户拆迁户鉴定协议算账中,擅自秘密涂改工作人员谭顺容的原始验收资料,随意虚构和增大增加补偿项目的数量和数目。谭顺容得知后,觉得冤枉不服,为了证明自己清白,随即向荣昌县纪委和县检察院进行举报,何仁建一直不为人知的事情一下浮出了水面,从而造成何仁建恨我不应该这么认真查此事,心中一直对我耿耿于怀,并伺机报复我)和为了开脱自己的罪责,歪曲我母亲果树的事进行捏造不真实的所谓“检举立功”的假证言来指控我“有罪”为突破口,从中找到要挟我的“把柄”,在夏泽良的策划指挥下和县纪委县检察院的通力配合运作下,这场有计划有分工不为人知的政治阴谋开始了。



荣昌县人民检察院为了迎合夏泽良的意图,他们利用关押调查何仁建为突破口(何仁建在县检察院交代了受贿4万多元的事实,其实远远不止,在关押半年中,何仁建和他的关系网内外努力做工作和强有力的活动,使得多次更改起诉书和多次开庭,何仁建自己向县检察院交代了受贿四万多元的事实,到最后,这种真正的受贿者,最终免于刑事处罚),通过借何仁建所谓的检举“立功”和报复我的假证言,就是利用何仁建歪曲我母亲果树的事,编造不真实的事实来捏造我的“罪证”。为了实现他们的目的,他们紧紧围绕和极力维护何仁建、郑斌(园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不真实的证言(证人何仁建与郑斌同时是本案的检举人,又是亲戚关系,不能自证检举内容为实,因此他们的证言以及他们制作的工作笔记也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直接将我连续关押五天四夜,并以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堂林和职侦局副局长罗代国、办案人员唐仕勇等为首的办案“精英”,利用恐吓哄骗和诱供胁迫等各种非法卑鄙手段,在我关押到无意识时,诱供和胁迫我按他们的意图去承认、去同步录音和去写,捏造不真实的事实,逼我签字,强行逼我承担了不应该我承担的责任,我在县检察院所谓的“有罪”口供,都不是真实的,都是他们这样处心积虑和人为操作下形成的。县检察院通过五天四夜,想方设法强行做我“罪”的目的达到后,在夏泽良的策划和指使下,不立案,并放我出去,假装移交县纪委处理。当时还在等待成都土地督察局对荣昌工业园区违法用地的处理意见,但我已成了夏泽良的囊中之物了。



交荣昌县纪委后,荣昌县纪委为了迎合夏泽良的意图,荣昌县纪委案件检查室的吕金表同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一样,利用恐吓哄骗和诱供胁迫等各种非法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做我的材料,并按照县检察院的材料重复一遍,有的事实还夸大和虚构。在县纪委从录口供开始,多次修改检讨书,以及定性材料很无奈的签字,都是在办案人员利用恐吓哄骗和要挟等各种手段下,强行逼我按照他们的意图去讲和承认下形成的。在县纪委录口供,只有按照办案人员吕金表说的去承认,吕金表怎么说,强行逼我就怎么承认,根本就没有我自主说话的权利,吕金表要求作记录的小蒋(县纪委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他讲的去记录。最后不管我同不同意口供的内容,都必须承认,都很无奈签字,否则,就过不了关。在修改检讨书时,也是吕金表强行逼我按他说的去办,并按吕金表亲自写的文字内容去修改,否则过不了关,就继续逼你修改,直到按吕金表的意图办了,他觉得满意后,才收下检讨书。在定性材料签的字,也是我向领导汇报后,在吕金表和彭昌权(荣昌县纪委副书记)的恐吓要挟下,我很无奈很无助没办法的情况下,才签的字。我怕他们整我,只好无奈地配合他们。2008年10月17日我从网上看到县委电子公文,我被免去园区党工委委员和纪工委书记,同时任园区三级职员(副),最终结果一直久拖不决,其目的就是等成都土地督察局对荣昌工业园区违法用地的处理意见。



自从2008年7月群众上访反映违法用地后,夏泽良和个别领导亲自奔波大显身手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群众反映强烈不断,成都土地督察局态度坚决,最终他们的努力无济于事。这事拖到2008年11月时,成都土地督察局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领导再次来荣昌,坚决要求对荣昌县违法用地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解除荣昌县工业园区违法用地五个社共1300多亩的土地入股(租地)协议。夏泽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和保全自己无事,于是指使有关部门有计划有分工地进行欺上瞒下的作假行为。一方面,县国土局、工业园区伙同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相关村社的干部,伪造了该五个社共1300多亩土地入股(租地)的解除协议,欺骗成都土地督察局和五个社的广大农民,蒙混过关。另一方面,为了落实违法用地的责任人,按照他早已精心设计好的圈套,利用我母亲果树的事,想方设法,有计划有分工地采用下列各种手段,要挟我充当违法用地的替罪羊。



2008年12月22日上午,荣昌县委书记夏泽良通知我爱人到他县委办公室,夏泽良对我爱人说:“你老公包永洲的事,我这几个月已保了很久,现在保有难度,市纪委发函来要求移交县检察院立案处理,叫你老公有思想准备,我会给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说的,叫他们从轻处理,至少保工作。这些话你要保密,不要对任何人说”。我爱人去夏泽良办公室时,在县委大楼楼梯间碰到唐成军(荣昌县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从夏泽良五楼办公室下来。这是继续让我钻进他的圈套和即将要挟我成为他违法用地的替罪羊,而对我进行施压和恐吓的前奏。



2008年12月23日晚,原荣昌工业园区某副主任对我说:“唐成军常委让我带话给你,你母亲果树的事,他(唐成军)也保不住了,要交到县检察院立案,你要重视,看夏书记敢不敢保你了,敢不敢冒险了”。这些都是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对我进行施压和恐吓的前奏。



2008年12月25晚,大约17:10分左右,荣昌县常委工业园区一把手唐成军打电话给我说:“包永洲,你在园区等我一下,我17:30分左右会议结束,我找你有点事”。我说;“好”。我怕爱人担心我,就给爱人打了一个电话说:“唐成军刚才打电话给我,叫我17:30分在园区等他,他找我有事”。于是我在园区三楼党政办公室等唐成军。大约17:36分左右,我看到唐成军上楼了,我跟着唐成军到了他的办公室,进了他的办公室之后,唐成军说:“包永洲,你母亲果树那事,现在越搞越复杂了,县检察院发现了两条你发给你家人的短信,内容是叫你母亲一定要承认种了2000棵果树,你没得一分钱”。我说“发短信很正常,因为我母亲和弟弟没什么文化,怕他们经不起县检察院这些人恐吓哄骗的不法手段,提醒他们别上当受骗,不该承认的,不要被他们一吓倒了,就冤枉地承认了,我就是很冤枉地上了县检察院和县纪委这些人的当”。唐成军说“这次市纪委来检查建委张家洪(荣昌县建设委员会主任)的案子,顺便将你的案子看了一下,最后发函过来,要求移交县检察院立案处理,现在夏书记也很被动,难度非常大。如果像园区王伟(原荣昌县工业园区纪工委副书记)那样取保候审,县法院院长王小林还要担很大风险,还看王小林担不担这风险了,王小林法律知识讲得一整套一整套的,如判缓刑,你公职什么都没有了”。唐成军又说:“夏书记非常关心你家属,你家属后勤工作也做得非常好,你家属也找过夏书记的”。唐成军接着说:“上次成都土地督察局来检查,说我们违法用地,被农民告后,虽然进行了罚款(当时作假走的过场),没有处理人,现在要求处理人,先准备报郑斌(园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说郑斌不够资格,我说就处理我这个县领导算了,县纪委书记赵荣华说,上面没要求这样处理县领导,所以只有处理分管领导(当时我在园区分管征地工作)”。我说:“唐常委,上面要处理人,应该处理哪一级人,不是随便定的,我虽然是园区分管领导,也是工作分工安排的,违法用地也是上级指示安排的,上级叫我干,我就干,我也左右不了违法用地,我也没资格去租地,我不是单位的法人,更不能代表一级政府,我只是一名工作人员,在履行上级组织和领导安排的任务,所以,我负不起这样大的责任,我不同意违法用地处理我,请唐常委理解”。唐成军说:“我给夏书记建议时,夏书记也非常同情你,叫我来找你谈一谈”。我说:“怎样一个处分”。唐成军说:“因为违法用地,罚了款,还在用地,夏书记说,就是一个处分”,我说:“我母亲果树的事,县纪委拖了这么长时间,还没给我一个说法,现在又让我承担违法用地的处分,我实在承受不了,我压力太大了,我不同意。”唐成军听了之后说:“你找夏书记说,我包永洲顶了违法用地的处分,我母亲果树的事,看夏书记怎么解疙瘩”。我说:“夏书记这么忙,我哪里见得到他,他这两天又开会,星期六、星期天又回重庆,根本见不到,我嘴笨,不去找夏书记了”。唐成军说:“今晚县纪委赵荣华书记还要找你”。我说:“赵书记找我什么事”。唐成军说:“你个人的事(母亲果树的事)”。随后,我将县检察院和县纪委逼我做的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唐成军说:“我相信,如果你说的这些,夏书记能相信就可以了”。大约18点左右,我和唐成军没谈了,出唐成军办公室时,唐成军说:“赵荣华书记今晚不找你,明早(2008年12月26日上午)也要找你”。我说:“违法用地处理我,我不同意,我回去给我老婆说,肯定她也不同意”。唐成军说:“你老婆用智慧考虑一下”。主要谈话内容,我当时回去后做了工作笔记可作证。



当晚回去后,我马上将唐成军找我谈话的内容全部告诉了我老婆,我老婆听后,非常生气地说:“母亲果树的事,久拖没有说法,怎么还要背黑锅,我坚决不同意,这是一场政治阴谋”。当晚19:30分左右,当时我手机没有电了,我用老婆的手机向唐成军打电话回话,明确告诉唐成军,违法用地要处理我,我不承担,表明我不同意。唐成军在电话里说:“县里的意思,下次反正要处理你,这次算规一了就算了,你这次必须要去挽这个疙瘩”。当时有电话录音可作证。这是夏泽良在幕后有计划有分工地指使唐成军来对我进行步步恐吓和施压,层层以我母亲果树的事来恐吓和要挟我钻进他设计好的圈套。



2008年12月26日上午,荣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思红打电话叫我去纪委,随后唐成军打电话给我说:“包永洲,赵书记找你”。我随后到荣昌县纪委找赵荣华书记,来到了赵荣华书记办公室,看见唐成军在赵荣华办公室里关着门,不知商量什么,我进去时,唐成军马上就走了。随后,杨思红进来了,共三人(赵荣华、杨思红和我)在赵荣华办公室里。首先杨思红通报一下我母亲果树的事,杨思红说:“自县检察院交到县纪委后,包永洲你这事,本来县纪委研究按廉洁自律处理,但市纪委在检查张家洪(荣昌县建设委员会主任)案子时,顺便将你的事进行了检查,回去后,市纪委发函来要求按贪污移交县检察院处理,我们将情况给你通报一下”。赵荣华说:“现在我们纪委都左右不了,看你还有什么说的”。我说:“非常感谢赵书记、杨书记两位领导对我做了大量的“工作””。于是,我将我在县检察院和县纪委被办案人员利用恐吓哄骗等手段,逼我按照他们要求去说和写的事情经过,逐一向两位领导作了汇报。最后谈了一下园区用地情况,我说:“园区违法用地,我只是按上级办事,履行上级组织和领导的指示,我不能代表单位,不该负任何责任,不同意拿我来处理”。这也是夏泽良幕后有计划有分工地指使县纪委来对我进行步步恐吓和施压,层层以我母亲果树的事来恐吓和要挟我钻进他设计好的圈套。主要谈话内容,我当时回去已做了笔记可作证。



2008年12月31日上午9:17分,夏泽良的司机小莫打电话给我爱人说:“到夏书记房间”(当时夏泽良住在荣昌县信用联社楼上)。9:20分,我爱人来到了夏泽良房间。夏泽良说:“你一天不要那么忧郁,我知道你很好,我在这里住,卫生和各方面都做得很好(当时我爱人在县信用联社临时做物管工作),你老公包永洲的事,不是我做工作,早就关起来了,你一家人还和和睦睦在一起。你上次说的事,说包永洲很冤,你可以向检察院、法院去反映问题,他们就在上面住(当时荣昌县检察院的检察长梁经顺和荣昌县法院的院长王小林也和夏泽良同住在县信用联社的同一层),唐成军给你包永洲说的违法用地要处理人,只是个假处理,不装进档案袋,到时可以查,是应付成都土地督察局,他们看后,就销毁”。我爱人说:“包永洲是很老实的人,把自己的青春一生献给了国防事业,回到地方的时间短”。当时我爱人做了笔记可作证。



2009年1月6日,成都土地督察局来荣昌县检查违法用地处理情况,由于违法用地的责任还未落实到人头上,夏泽良非常着急。2009年1月4日晚17:55分,荣昌县常委工业园区一把手唐成军打电话再次找我,叫我去他园区办公室,说找我有事。当晚18:20分左右,我又来到唐成军园区办公室门口,看见园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郑斌从唐成军办公室出来,不知他们又商量什么。我进去后,唐成军说:“包永洲,你怎么什么事都给老婆说”。我说:“我辛辛苦苦从一个农村孩子当兵20多年,好不容易回到了地方,想过一个平平安安稳定的生活,家里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很不易。加上你给我谈的违法用地,让我来顶替,这么大的事,我肯定要给我老婆商量”。唐成军说:“我的事,从来不给我老婆罗富菊说”。我说:“我当兵本来很单纯,加上刚回到地方不到两年,我社会经验肯定少不丰富,不像你唐常委,社会经验丰富,阅历深,可以自行作主,加上你脑袋聪明好用,做什么事都稳当、看得准”。唐成军又说:“如像郑斌说的是真实的,你母亲果树的事,够判你四年,你必须说真话”。我说:“我在县检察院和纪委都说真话时,他们(办案人员)都不相信。我从来不知道我母亲种果树的事,我母亲、弟妹也从来没给我说过。工作人员何仁建也去核实了的,并且核实是种了的,一切都是何仁建经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没得一分钱,这些话都是真话”。唐成军又说:“这次处理违法用地责任人,一要处理郑斌(为什么这次郑斌够资格了,从这点很明显地证明了,这是夏泽良他们玩的阴谋诡计,是迷惑我上当受骗和让我充当替罪羊所设计的圈套。当时不知唐成军向郑斌许诺了什么,于是,郑斌接受了唐成军的要求。郑斌突然很“主动”地接受处理的反常举动,反而得到了夏泽良的赞扬,郑斌伪装得非常成功,领导也兑现了承诺,没多久,郑斌以“有功之臣”为由,提拔为荣昌县广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而我却成了牺牲品),还要处理你分管领导,本来我提出处理我,上面不同意”。我说:“唐常委,平时你安排什么工作,我没说什么,但这个违法用地处理人的事,是一个大事,要处理我,我不同意。为什么说不能处理我,因为我不能代表一级组织,更不能代表一级政府,我虽然是分管领导,是园区分工安排的,我只是执行上级组织和领导的指示和任务安排,是一个工作人员,上级和领导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也不是单位的法人,而且还有主管土地部门国土局,还有分管县领导。我算哪一级领导,我哪有资格去租地,我根本无法左右租地。所以,不能处理我”。唐成军说:“那你不同意违法用地处理你了”。我说:“我已说得很清楚了,根本不能处理我,上面也不答应这样做,包永洲是哪一级领导,这么大的责任,包永洲能担得起吗”?唐成军说:“只不过是一个警告处分”。我说:“你能保证是一个警告处分吗”?唐成军听后,没有回答。我说:“难道你们不管同意和不同意,都要强行处理吗”?唐成军没有回答。我说:“是夏书记的意思吗?叫你来给我说,是吗”?唐成军说:“夏书记没给我这样说”。唐成军生气地说:“你母亲果树的事,县检察院还要重新启动,进行重新调查”。唐成军说了之后,起身走出办公室,我说:“县检察院要重新调查,事情更能真相大白”。我又说:“违法用地处理人的事,这么大的事,肯定要慎重考虑,我家属也不同意处理我”。从园区三楼往楼下走时,我说:“上次谈违法用地处理我的事,我不同意,我老婆更不同意,她还在给我闹离婚”。唐成军说:“离婚是两厢情愿的事”。我说:“唐常委难道你愿意看到我家这样散了吗”?最后,唐成军很不高兴地坐车走了。当我听完唐成军所说的话,感到他们用心良苦,始终拿我母亲果树这件事来要挟我,因为我母亲果树的事,本来就很冤枉,现在又叫我承担违法用地的责任,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他们的心多么狠毒和阴险,他们让人可怕,最终,我又没有答应唐成军提出的要求,由于我坚决不同意,唐成军本来很有把握的事未达到,他非常生气,最后我和唐成军不欢而散各自走了。这是夏泽良幕后有计划有分工地指使唐成军又拿我母亲果树的事对我进行恐吓和施压,继续要挟我承担违法用地的责任。主要谈话内容,我当时回去已做了笔记可作证。



2009年1月4日晚19:20分左右,夏泽良的秘书梁强打电话给我老婆说:“夏书记要找你和包永洲,马上到夏书记办公室去”。当时,由于我手机没电,并且当天晚上,唐成军找我谈了话后,我手机已没电了,我老婆无法与我联系,就没找到我,我老婆就一个人去了县委书记夏泽良办公室,听我老婆说,她到夏泽良办公室后,夏泽良将市纪委发的函给我老婆看,并说:“叫你们两口子来,你怎么一个人来”。我老婆说:“我爱人包永洲,吃晚饭时,唐成军打电话找他谈事去了,梁强打电话来找我时,我就打不通我爱人的电话了,一直关机,所以找不到他,我就一个人来了”。我从唐成军办公室出来后,心里非常烦恼,压力大,就一个人到南北干道散步去了,也不知道散了多久,就稀里糊涂地回家了。刚到家,我老婆在家等我说:“梁强打电话来说,夏书记找我们去他办公室”。我知道唐成军肯定向夏泽良报告了他与我谈话的结果。因为2009年1月6日,成都土地督察局马上要来荣昌县检查违法用地处理情况,所以时间紧,压力大,必须马上落实好为违法用地顶替责任的人,以便好即时配合县纪委相关部门整理迎检的假材料。鉴于这种情况,当夏泽良听唐成军报告后,感到事情的发展不像他计划那样顺利,为了他的计划能顺利地进行下去,所以真正的幕后策划者夏泽良亲自出马,以“爱护”我为由而进行施压要挟。于是我和老婆一起从家里往县委赶去,到县委后,秘书梁强叫我们等一下,大约等了20分左右,我们来到了夏泽良办公室,我们坐下后,夏泽良将市纪委渝纪审【2008】19号函给我看,主要内容是说我母亲果树的事,建议按贪污处理,落款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我看完后,交给了夏泽良,夏泽良说:“刚才我们开会,你知道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夏泽良说:“主要研究你的事情”。夏泽良说:“我给你老婆12月22日上午说的,她给你说没有”。我说:“说了”。夏泽良说:“你母亲领果树款没有,是你母亲用了这笔钱,还是你们共同用这笔钱,你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一万元一年,够判你4年”。夏泽良说:“你现在要为县委分忧,你作为分管领导,同意和不同意,按照分工,都要受处理,现在成都土地督察局要求处理人,我们只是应付上面检查,也就是一个行政警告处分,不影响你什么,你包永洲愿意去坐牢吗?还是愿意去接受违法用地行政处分。所以,第一,你要接受这次违法用地的处理,就是一个行政警告处分。第二,你母亲果树的事,要求县检察院和县纪委重新调查处理,如你冤枉了,你重新按实事求是说,我会叫县检察院和县法院他们处理好的。第三,今天我找你们两个,对任何人都不要说”。我说:“感谢夏书记对我“关心和支持”,说实话,在县检察院和县纪委,他们都逼着我说,我不该承担的责任都承担了,我违着良心签字按手印。其实我母亲果树的事是:1、我从来不知道我母亲种果树的事,家里母亲、弟妹也从来没给我说过。2、是工作人员何仁建去核实的,并告诉我说:“你母亲有果树,是种了的”。后面的事都是何仁建具体经办的,我什么都不知道。3、我没得一分钱。这些话,我在县检察院和县纪委说,他们(办案人员)始终不相信”。夏泽良说:“你就这样实事求是地给县检察院说,最多找你2—3次,你就说,你没得一分钱,是由工作人员核实的和一手经办的,这些我就不教你具体说了”。我说:“违法用地,让我来接受处理,虽然唐成军找过我两次,第一次,说只处理我分管领导,郑斌不够资格。第二次说,郑斌和我都要受处理,当时我问唐成军,是什么样的处分,我母亲果树的事怎样化解,唐成军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处分,还叫我自己找夏书记来化解我母亲果树的事。我当时怕违法用地按刑事处分来处理,我没法承受,也承受不了,自己无法见到夏书记,也就无法解决我母亲果树的事”。夏泽良说:“违法用地,我们按行政警告处分,不是刑事处分。我们已与上面成都土地督察局说好了的,你不用担心。你母亲果树的事,我们县委考虑到你为荣昌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我们会向市纪委说明情况的,你这样顶了违法用地处理,我们也好向上面说,经过重新调查,没有什么问题,可以不处理,甚至连纪律处分都不处理”。我说:“上次(2008年9月8---12日)我在县检察院和纪委录的口供和录音怎么办,他们会不会今后拿来做文章”。夏泽良说:“以第二次调查为准,也就是以最后一次为准,上次的笔录和录音都无效,也就是一张废纸”。我说:“我母亲果树这事,本来不是什么事,很冤枉,我现在职务也被免了,更冤枉,我怎么办呢?我想有一个平台,好好锻炼一下自己”。夏泽良说:“你们现在两口子都要低调点,半年后我会考虑重新提拔使用,即使我高升了,我会叫他们提拔你的,他们难道不听我的吗”。夏泽良说:“你配合好这次违法用地检查,如果上面有人来调查违法用地的事,你说是你的责任”。夏泽良说:“这些话不要对任何人说,也不要说是夏书记找了你们,就说是唐成军找了你们,不然,我夏书记没有退路了,就无法帮你们了”。我当时由于相信夏泽良所说的话和许下的诺言,在迫于无奈和恐吓要挟的情况下,我只好答应和不得不承担这次违法用地行政警告处分的责任。主要谈话内容,有录音和当时做了笔记可作证。夏泽良为了让我尽快真正充当违法用地名副其实的替罪羊,他立即指使县检察院和县纪委有计划有步骤有分工地对我轮番恐吓和要挟。



2009年1月5日下午,县检察院罗代国打电话叫我去,我去后,县检察院职侦局副局长罗代国和办案人员谢大晋又拿我母亲果树的事逼我录口供认罪,罗代国说:“今天叫你过来,让你知道你的案子,市纪委没通过,又交到县检察院了,我们必须办,昨天晚上(2009年1月4日晚)开了三个半小时的会,研究你的有关问题,我也知道,你是替人受过,你要配合好工作,只要县检察院能斜着肩膀过得去,你也过得去,你要认罪”。接着,对我母亲果树的事,用电脑又录了一次口供(我在县检察院只回答了他们以下几个问题:1、我在担任纪工委书记期间,没有经济问题。2、我思想是清晰的,有正常的意识(指当时)。3、以前(2008年9月8日——12日)在县检察院说的不是事实,是县检察院办案人员逼着我说的。事实是:我从来不知道我母亲种果树的事,家里母亲、弟妹也从来没给我说过。是工作人员何仁建去核实的,报告说我母亲有果树,种了的,并且由何仁建具体经办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得一分钱。4、我从来没叫我弟弟来园区办母亲果树款的事,也没有叫他来过我办公室。5、我签字时,工作人员和分局负责人都签了,说明情况属实,我相信他们,我才签字)。当罗真禄(县检察院职侦局副局长)和罗代国看完我的口供后,非常不满意,因为我实事求是说的,没有按照他们的意图办,他们想要的目的没达到,所以他们就认为我不认罪,并且很生气。就这样一直在县检察院审讯室耗了一下午,晚饭前,荣昌县纪委副书记雷华初打电话给我(那天下午县检察院不知为什么没收我的电话,并允许我接电话),让我到县纪委去,我给雷华初说,我在县检察院接受审讯,他们不让我走,只有你向他们领导说。过了一会儿,罗代国和谢大晋(县检察院职侦局工作人员)将我送到县纪委雷华初办公室。罗代国和谢大晋走后,雷华初要求我配合这次违法用地的迎检工作,并说:“县委领导他们都给你说了,你自己知道怎么办,我不用说了”。雷华初又说:“明天(2009年1月6日)成都土地督察局就来检查了,今天晚上我们加班都要把材料整出来”。在夏泽良和县检察院及县纪委共同连续恐吓和要挟下,我在迫于无奈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为了应付成都土地督察局的检查,我被迫配合县纪委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荣昌县工业园区违法用地五个社共1300多亩的事,做了一次他们所需要的被调查的笔录材料。然后,县纪委整了一个这次违法用地的主要责任定性认识材料,让我看后签字。我看后,强行让我负违法用地的主要责任,而且问题的定性太重不准确,我非常害怕。在无奈的情况下,为了配合他们的工作,我要求改一下,他们不同意,我感到他们只顾自己,不管我的死活,于是我与他们议论我母亲果树的事,我说:“我母亲果树的事,我是被冤枉的,是县检察院利用诱供胁迫和恐吓哄骗等各种非法手段逼我形成的不真实的口供,我本来是清白的,现在又让我承担违法用地的责任,我无法承受,我要求将我母亲果树的事有个说法后,再谈这次违法用地的事”。我与他们为这事,争论了很长时间。县纪委书记赵荣华来见我时说:“你要按领导(夏泽良)说的办,对你有好处”。雷华初和县纪委整材料的廖立新都说:“你承担了这次违法用地责任,对你母亲果树这件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现在这么晚了,你的要求,我们会向领导汇报的,这字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就这样一直耗到了深夜,在他们强大的攻势下和苦苦恐吓要挟下,由于怕得罪夏泽良和怕违法用地的责任处理很重,当时心里很矛盾和很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在违法用地的认识材料上注明了我的观点(大概内容:我是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我虽然是荣昌工业园区分管征地的工作人员,但也是领导安排下的执行者,荣昌工业园区发生了违法用地的事,我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并签字。与此同时,县纪委办案人员还叫我写出这次违法用地的检查,由于夜深了,我没有写就回家了。当天晚上,我怕得罪他们而整我,整个下半夜都睡不着,第二天一早到县纪委找他们很无奈地补写了这次违法用地的检查。我在配合他们做违法用地迎检假材料时,虽然向他们提了我母亲果树的事而发生了很久的争论,并阐述了自己被冤枉的事情。最后由于怕夏泽良整我,我还是很无奈地承担了违法用地的责任(县国土局向县委上报这次违法用地处理的文件中,这次违法用地的第一责任人是我,郑斌第二,都是行政警告处分),同时也无条件地接受和配合了办案人员的工作,但办案人员认为我还是没按照领导的意思办,夏泽良得知后,认为我反悔,非常不满意。就这样,自己虽然按夏泽良他们设计好的圈套在配合,但他们始终不满意,反而得罪了夏泽良和办案人员,第二天上午(2009年1月6日上午),县委常委工业园区一把手唐成军在他办公室见到我,非常生气地说:“包永洲,你比孬种还孬种,夏书记叫你承担违法用地责任,昨晚你在县纪委没有按夏书记的意思办,你还提条件,拖时间反悔,夏书记对你非常生气,你的去向非常差”。唐成军还说:“郑斌被叫去,也是怕签字,拖得时间非常长,郑斌的老婆也跑去在哪里哭哭啼啼的”。第二天(2009年1月6日),违法用地的检查平安度过了,夏泽良的目的也达到了。但夏泽良玩的是两面手法,先是指使县检察院和县纪委利用我母亲果树的事,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捏造我的“把柄”来要挟我背违法用地的黑锅,目的达到后,又指使县检察院拿我母亲果树的事,以我不认罪为由来混淆(用假象或谎言让旁人分辨不清是非)我背违法用地黑锅的事实真相,从而掩盖了他的政治阴谋。



2009年2月5日上午,县检察院职侦局副局长陈世革打电话叫我去把我母亲果树的事画一个句号。在县检察院审讯室两天中,县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和办案人员都要求我,必须认罪,按照他们的意图去办,并按他们所讲的去承认,按照2008年9月第一次来县检察院的口供,再录一次口供,只有这样做了,他们觉得满意了,就可以让我回家等候处理结果。梁经顺检察长来到审讯室说:“县里领导(夏泽良)考虑到你为违法用地担了责任,我们县检察院和县法院,会向上级尽力争取做工作的,现在两条路,一是必须认罪,按照我们讲的去录口供,我们觉得可以了,你就回家等候处理结果。二是如不认罪,就采取强制措施进看守所”。当时,我将我母亲果树的事,实事求是地给梁经顺检察长说了一遍,并说以前的口供都是办案人员利用诱供胁迫和恐吓哄骗等各种非法手段逼我形成的不真实的口供。梁经顺检察长听后说:“你自己惦量惦量”,然后扬长而去。接着,他们看了我刚录完的口供后,因为我实事求是说的,没有按他们的意图办,他们很生气,就认为我没认罪,马上凶相毕露,2月6日晚把我强制关进了荣昌县看守所。



2009年2月6日晚10点左右,我爱人接到荣昌县看守所的电话(当时是县检察院罗代国打的电话,电话:46756326),叫她给我送被子和换洗衣服。当晚11点左右,我爱人给县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打电话(13883525000)问了我的事情,梁经顺说:“包永洲不配合调查,交代问题不主动,态度不好,我们掌握了大量证据。就包永洲的问题,夏书记、县检察院、王小林(县法院院长),我们都开了几次会议”。我爱人说:“他(包永洲)本来就不知道他母亲种果树的问题,他在中间也没有做手脚,他自己都冤,他怎么认罪”。夏泽良为了给世人一种假象和掩盖自己的政治阴谋,利用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这些专用工具,拿我母亲果树的事,不管我认罪还是不认罪,都“有理”将我置于死地。当时我爱人做了笔记可作证。



他们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和折磨我,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4月30日,把我关到重庆市永川区看守所,让我承受了生不如死的痛苦,在永川区看守所关押期间,他们多次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来恐吓哄骗和诱供胁迫我,一直没有人性的害我。在这期间,荣昌县公安局为了迎合夏泽良的意图,与县检察院一起狼狈为奸,采用各种非法的手段来加害我母亲和蒙害我,办案人员强制带走我母亲,采用恐吓和辱骂我年迈多病体弱的母亲,采取恐吓哄骗和刑讯逼供来捏造不真实的材料,强行拉着连一个字不认识和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我的母亲按手印,办案人员要挟我母亲按他们讲的去承认和认罪。荣昌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威胁作证的群众:“你们乱作证,把你们一家人弄去判刑”。几个证人,被他们一吓,全部都反供。这样一来善良的群众被整住了,我母亲栽果树的事实被否定了,我成替罪羔羊已经成定局。为了讨好和更进一步迎合夏泽良的意图,2009年4月21日,荣昌县公安局以涉嫌伪造证据罪将62岁刘尧素(我的母亲)刑事拘留。因为很冤枉,我母亲出来后,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事情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到恐吓和要挟。夏泽良以“关心”我母亲被冤枉为由,亲自“接见”我母亲进行恐吓和要挟。他们采取各种非法卑鄙的手段,滥用无中生有的罪名关押我母亲,以此来向我施压和逼迫我认罪,一刻也没放过我。



2009年6月9日开庭后,6月29日和7月1日,唐成军、王小林、梁经顺、毛义权(荣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我案子的审判长)等人,分别两次找我到荣昌县人民法院,都说是领导(夏泽良)叫他们来给我一个机会和做工作,主要叫我认罪,写认罪悔过书和补口供,但是他们只是口头说而已,因我曾在县检察院和县纪委上过他们的当,所以怕再次上当受骗,加之我本来就没有罪,是夏泽良指使他们别有用心做我的罪,所以,我一直没罪可认。7月8日,荣昌县看守所副所长蒋勇带话给我说:“包永洲你要认罪,随时到县法院找毛义权说,要抓紧时间”。因为我是冤枉的,所以一直没去认罪。2009年7月27日,荣昌县人民法院在夏泽良指示下,强行重判我三年有期徒刑,2009年8月4日下午,荣昌县看守所副所长蒋勇又传话给我,让我给夏泽良、唐成军、王小林、梁经顺、谢业林(荣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政法)五个人,按认罪悔过书形式各写一封信,因我没罪,于是我只有因工作失误出现的问题,给他们五个人分别写了信,因没按照他们意思办,所以,他们一直很不满意,还一直继续要挟和哄骗我认罪,决心将我置于死地。夏泽良有意通过各种渠道和安排各种人给我做“工作”,表面上造成一种“关心和帮我”的假象,实际背后让我钻进他设计的圈套,充当违法用地的替罪羊,而后又拿我母亲果树的事来做文章,以我不认罪为由,置我于死地,从而掩盖他的政治阴谋和害我的罪行。



以上是夏泽良为了逃避承担违法用地责任,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和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为了实现他的政治阴谋,夏泽良幕后亲自策划和指挥,并组织有关部门,拿我母亲果树的事,以“爱护我和帮助我”为幌子,多次开会“研究”我的案子为由,精心设计好一个圈套,指使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处心积虑地制造要挟我的“把柄”。县纪委和县检察院为了迎合夏泽良的意图,以极力维护和紧紧围绕何仁建、郑斌的假证言来作为做我“有罪”为突破口,以何仁建歪曲我母亲果树的事,利用恐吓哄骗和诱供胁迫的各种非法卑鄙手段,捏造不真实的事实来做我的所谓“有罪”口供,千方百计强行定上我的罪,为夏泽良要挟我成为违法用地的替罪羊做准备,从而实现夏泽良不可告人的目的。由于我母亲果树的事,本来就是冤枉我的,虽然违法用地不是我的责任,在夏泽良的恐吓哄骗和要挟下,我在很无奈和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承担违法用地的责任,当夏泽良的目的达到后,为了混淆(用假象或谎言让旁人分辨不清是非)我背违法用地黑锅的事实真相和掩盖他的政治阴谋,又指使县检察院拿我母亲果树的事,以我不认罪为由,指使县法院重判我三年实刑。为了把我办成铁案,在夏泽良权力大于法和一手遮天下,我无处可以伸冤,就是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还是被维持原判。夏泽良还指使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恐吓哄骗和要挟我母亲认罪,强行逼迫我母亲做不真实的口供材料,还威胁为我母亲作证的群众,造成作证群众不敢讲真话作证,滥用涉嫌伪造证据罪将62岁的刘尧素(我的母亲)刑事拘留。在夏泽良一手遮天期间,作证群众不敢作证,我母亲无处诉苦,我无法伸冤。



到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夏泽良从头到尾都在骗我整我,他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欺骗共产党和人民群众,不顾我的死活,草菅人命,真是权力大于法,让我不明不白的成了他的牺牲品。我很冤枉,恳请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以查清事实,还我一个清白,以真相大白于天下。



原重庆市荣昌县工业园区被害人:包永洲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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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中华论坛,真实性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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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21: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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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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