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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据人民网牡丹江6月26日电 近年来,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牡丹江边防支队后勤处紧紧围绕边防中心任务,始终坚持规范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效益,有力夯实了后勤保障基础。
支队高度重视党委理财作用,将单位年度预算、大项经费开支、大宗资产处置、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列入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实施决策。并将财经法规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财务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修订各类规章制度,研究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年支队、大队层层签订责任状,支队党委都把经费保障目标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状的重要内容。部队“三基”工程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支队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重大财经事项达50余次,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科学把握了财务工作的发展方向。
在此基础上,该支队紧紧抓住预算管理这个“龙头”,在建立预算管理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形成党委领导、归口管理、民主参与、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预算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支队注重突出预算编制的综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次编制年度综合预算时,后勤部门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任务完成进度、当年财力和部队建设重点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按经费支出性质将预算分为建设性经费和消耗性经费,并根据经费支出特点分别实行项目管理、指标控制、标准计领等管理方式。同时,支队认真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由机关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参与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支队严格落实预算审批和备案制度,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措施,有效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年来,仅支队机关消耗性开支就减少10余万元,极大地提升了经费的使用效益。
近年来,这个支队还注重从规范财务管理的重点环节入手,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支队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除保留必要的公务车辆外,将剩余车辆调拨给基层部队,使车辆消耗性费用由原来的每年近10万元下降到现在的7万元。支队修订完善了《牡丹江边防支队大宗物资采购暂行办法》,并要求支队纪检、审计部门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制订了《牡丹江边防支队基层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各项财务制度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了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制度,使财务管理在广泛的民主上形成了科学的集中,在科学的集中上升华了广泛的民主,推动了党委决策由“粗放型”向“精确型”、“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落实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制度,支队结合部队实际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基层财务管理规定》,使经费使用管理行为得到了规范。(李树明 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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