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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的新式服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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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22: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总参军务部、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发出通知,要求收回2009年退役士兵的07式外观制式军服。收回的品种主要有:07式军服的帽徽、领花、肩章、领章、臂章、胸标、领带(卡)、外腰带,夏帽,夏常服,春秋常服,作训服(帽),作训大衣。根据通知精神,07式衬衣等内穿服装和鞋类不收旧;87式军服除标志服饰外,其他品种可以带走;退伍士兵交旧后,可以领取服装费,用于购置便服。具体标准为: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0年的复员士官,每人发服装费300元;转业和服役满10年以上复员的士官,每人发服装费500元。
  07式军服装备部队后,受到全军官兵的热烈欢迎,战友们对这套军服十分喜爱,希望退役时能够带走。但是,为什么总部又要求收回07式外观制式军服呢?一是维护07式军服专用性、严肃性的需要。军服是军队的特殊装备,是军人重要的外在标志,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上穿着军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止军服流向社会,为维护07式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决定07式军服实行发新收旧和退役收旧制度,即军人换发新品被装和退出现役时,旧品要收回。二是贯彻落实《军服管理条例》的需要。中央和军委首长对加强军服管理非常重视,今年初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布了《军服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精神,复员、转业军人离队后不允许再穿着军服,为加强管理,决定除个别品种留作纪念品外,绝大部分外观制式品种都不允许带走。三是坚持勤俭建军和资源节约的需要。收旧制度是我军的光荣传统,是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精神的具体体现。收回的旧军服,一部分经过洗消整理后,可以直接用于补助部队供应和补充丢失损坏;一部分可以作为被装修理材料;还有一部分可以送交工厂再生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
  珍惜军服、不舍军服体现了广大官兵对军队的感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合格军人的必备素质;自觉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是热爱军队、热爱祖国的实际行动。相信即将退役战友们,能够理解并执行好总部的规定要求,把07军服留在部队,让青春记忆永驻心中。
发表于 2012-6-28 18: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这个规定作为复转军人还是遵守的好,否则法律真较正了,就麻烦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2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兵 发表于 2012-6-28 18:31
顶一个,这个规定作为复转军人还是遵守的好,否则法律真较正了,就麻烦了!

谢谢老兵您的多次关注,感谢

点评

都是战友,客气了!  发表于 2012-6-29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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