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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5: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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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隐田园的陶渊明,发出了“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惬意的咏唱;脱离了污浊官场的李太白,发出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自由的长啸。而从瓦蓝瓦蓝的天空回来的“我”,将要与“你”为敌,与“村庄”为敌。巾帼不让须眉。谁能说这话说得不对呢?
瓦蓝瓦蓝的天空,给予了诗人“盛大的孤独”,正如同“鸡鸣犬吠”曾经给予诗人的“信仰”,两者出现的时间不同,但在诗人内心引起的震撼,显然有着相似之处。离离很善于在诗中表达那种独有的深刻孤独,一个弱女子的深刻孤独,不知浮浅了多少卖弄深沉的须眉男儿!
如果说,《关于蓝的记忆》表现的是那种“盛大的孤独”,那么,《速写》中则表现的是一种“凄冷幽寂的孤独”,而《空如灰烬》则是一种因失眠造成的“近乎绝望的孤独”。
著名诗人艾青说,诗人写作,“首先,为自己而写,其次,才通向别人。如果只想着写给别人看,那就难免要弄虚作假了。”这真不愧为一代著名诗人的真知灼见,可以说,离离诗中的幽怨、孤独与寂寞,正是“为自己而写”的成功范例。
坦露心迹、毫无挂碍的真诚倾诉
《信》这首诗字里行间渗透着一种“欲说还休”的强烈意味。
“很多年没写信了”,一个再平淡不过的句子,却为全诗设下了一个浓重的悬念。
按照顺向思维,很多年没写信,自然是无话可说。然而,诗人用生活中再也熟悉不过的“芦苇”“池塘边的小泥鳅”来比喻信中所说的话,原来,诗人并非无话可说,才多年未写信。恰恰相反,诗人想要在信中倾诉的那些话语,就像陪伴自己长大的“芦苇”“池塘边的小泥鳅”一样,时时刻刻萦绕在自己的心中。
而且,诗人想要在信中说的那些话,多年来经过生活的诸种变迁及千般心事的加工润色,如“小泥鳅”和“芦苇”一样在“疯长”。“可我还没写过一封信”,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问题的答案,就在最后一句:“这么多年,我以为我会忘记他”。读到这里,第一句“很多年没写信”的原委已活盘托出。为了忘记,多年来诗人似乎是“有意”不写信;而多年不写信,并不代表内心的思念之情已完全淡褪。欲说还休,这是怎样的一种纠结啊!又是人生中多么沉重的一种无奈啊!
莎士比亚说:“美如果有真来添加光彩,它就会显得更美,更美多少倍!”离离诗歌之所以让人百读不厌,其根本原因不外乎是建立在真的坚实基础之上。这一点不得不引起我们初学诗歌者的注意。
“我想直接进入明年的/秋天。头上长满枯黄的草”。
在《枯萎》中,诗人对现实境况极度不满,所以想跨过眼前的一大截时光,直接进入明年的秋季。尽管那时头上长满枯草,境况实在也不怎么好,但诗人却是极其愿意这样做的。失望之情,达到极点;渴望之情,令人揪心。“时间像火焰,一吹就燃,我想在火光里/穿好鞋子,走,快走,跑,奔,像一匹好马”。诗人的内心焦虑难耐,如火燃烧。“走,快走,跑,奔”,急促的节奏,仿佛让我们看到了诗人剧烈跳动的心。
大好的“春光”已与我毫无关系,“我想直接从种子/变成落叶”,再次呼应并强化前文那令人揪心的渴望。“被亲人收割时,镰刀嗖嗖地飞/锋利的光芒舔着我的手,狗一样被我牵着”。此处,无奈与愤怒交织,失望与快感错综。
这首诗写的是对眼前现状的极度失望吗?是爱情失意的委婉表露吗?还是对眼下人事纠结的现状的极度厌烦呢?前人已有“诗无达诂”的定论,我们再寻根究底显然已无必要。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枯萎”之心,人皆有之。
任钧在论新诗时曾说:“(诗人)是一个永远保有童心的人,是一个时常把自己的肺肝公开展览的人……”离离的诗能够真诚坦露,真诚倾诉,大概是广为传诵、受人喜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因吧。
平中见奇、峭拔深邃、耐人寻味的独特诗意
“许多人都在赞美乡村/而我没有”。
这正是离离之所以成为离离的原因所在。当然,这绝不是诗人要在诗歌创作的技巧上标新立异,翻新出奇。
“这些年我/一直在找更贴切的方式”。
对于“乡村”,“我不能轻易说起”,“但我不能说出来”,显然,诗人的“乡情”,不是稍纵即逝的,不是用来“为赋新词”的,更不是为了“衣锦还乡”的。
“多年后/我也会怀抱蔬菜,在他们身边/平静地躺下”。
这里,诗人的思想与感情,用“基督精神”“大彻大悟”“返本归真”“热爱家乡”等等来解读已纯属多余。因为,诗人原本和乡村就是水乳交融的一体,有需要解读的必要吗?离离的“乡情”,其深刻独到,恐怕是独一无二的。
《钝器》这首诗,所蕴含的不仅仅是一种思亲念友的情怀,也不仅仅是一种悲天悯人的哀伤。
第一节,诗人仿佛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让人似乎感到,她是要抒发思亲念友的离别之情。而且,这种“离别之情”娓娓道来,竟然让人觉得那么地真挚感人,那么地水到渠成。
刚开始读第二节,仿佛让人感到,噢,原来诗人是在悲叹生离死别。然而,我们接着往下读,我们的想法很快就会改变。“他们的气息已经成为小草的气息/他们的名字已成为植物的根茎,他们/已属于某一科某一属/开黄花的春天和秋天”。诗人笔下的死亡,最终得以复活;诗人笔下的死亡,其实只是生命的刚刚开始。真是不可思议,诗人笔下的死亡,竟然是如此的生机勃勃,竟然是如此的绚丽烂漫!
第三节,“更多的时候,我贴着大地坐下来/不只是和植物在一起”。此处语极简,意极深。仿佛世界短跑冠军,他跳跃,他活动筋骨,他试跑几步,他下蹲蓄势,要做充分的准备,要花较多的时间,而裁判发令之后的飞奔,则是一瞬间的事,而短跑的最精彩处,恰恰就在这一瞬间的奔跑。在诗人的意识里,死亡仿佛是不存在的,而生命是永恒的,无处不在的。在这首诗中,我仿佛领悟到了一种离离式的生命哲学,而她的这种生命哲学又似乎不是那么地洒脱超然。
离离诗歌往往由平易浅显处入手,在不知不觉间达到峭拔深邃的境界。这种特点还表现在对美好生活的深情赞美和对自由生命的纵情歌唱。
“风在吹,吹树上的叶子/和它的心。”
风吹树上的叶子,这是连小学生都能写出来的;而风吹树叶的心,这恐怕只有诗人才能写出来!风吹树叶,让诗人怦然心动。树叶的心,何尝不是诗人的心呢?
这里的“风”,显然让诗人感到无比欣喜。诗人“继续描绘”,诗人遇见的一切,都“那么美”,“仿佛饱满的稻子。熟了”。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人们把罗丹的这两句话背得朗朗上口,而要“发现美”,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们称诗人离离是生活中美的发现者与歌唱者,实在毫不为过。
《在乡下》可以说是一曲和谐优美的生命乐章。
在诗人眼里,生命都是平等的。每一种生命体,不论大小强弱,都天经地义地拥有其生长、旺盛和灿烂的权利。
“在乡下,我不和一株青菜/争宠,只想看看自己生机勃勃的一面”。
一株青菜,自让它青葱鲜嫩,自让它焕发生机;“我”,自有我生机勃勃的一面。
一株老玉米、蚂蚁、菜青虫、蚯蚓、颗粒般咯咯欢笑的儿子、鸣蛙、麻雀,无不在享受生命带来的自由。“夜晚,黑牛奶顺着天空泼下来”,乡村的夜晚,即是自由的天堂。诗人置身其中,已完全融入到自由的生命乐章。“不得不爱/皮肤黝黑的亲戚,一匹骡子/和卷毛小黄狗”。真正懂得生命意义的人,自然会拥有满腔的真爱。
王国维说:“诗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又说:“文学之工与不工,亦视其意境之有无,与其深浅而已。”离离的诗,处处都像是漫不经心,但我们在阅读时,绝对不能漫不经心。如果我们漫不经心地来读离离的诗,那极有可能把一杯百年陈酿的名酒当成市面上极普通、极一般的酒一口干下,而其醇厚绵长之品味,可能一无所知;如果我们漫不经心,那极有可能像猪八戒吃人生果,一口吞下,而其口感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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