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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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0 11: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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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鑫智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山西鑫智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街道兴盛路38号7天连锁酒店七层
3.咨询电话:0358—2232295、0358-2235577
4.请报考考生按照以下顺序携带齐全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核: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附件,计算机填写打印,亲笔签字);
② 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③ 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页上)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④ 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
⑤ 执业证、资格证及相关岗位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 具备岗位基本条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⑧ 个人征信报告1份;
⑨ 考务费:110元/人,由人力资源公司收取。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中涵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医学相关知识等内容。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等具体事项将在“山西鑫智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②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在“山西鑫智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将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山西鑫智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及吕梁市中心血站职工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在体检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三甲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
2.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3.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档案进行复审,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4.不按规定提供个人完整考察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山西鑫智远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公司实行双重管理,工资、保险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管理。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公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用工单位函告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优秀者可长期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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