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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巨大亏损40多亿,为什么要国家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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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3: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央企海外投资渐成风潮,因为风险控制不到位,或者是责任心的缺位,一些项目产生了亏损。在过去,亏损几乎都是由国家买单,由于缺少刚性的问责制度,央企领导人很少为此承担责任,由此互为因果、循环往复,海外投资的风控制度往往形同虚设。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相关规定,加大了对央企海外投资的监管,我们希望此制度能够进一步细化,为央企更具效率地“走出去”保驾护航。

中铁建沙特项目巨亏 国家埋单

备受关注的沙特巨亏项目的风险,被中国铁建(601186.SH)转嫁给了母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下称“中铁建总公司”)。这意味着,由于中国铁建风险防范方面的严重缺陷导致的海外投资亏损,由最终的股东国家来“埋单”。

而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刚刚发布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这笔巨大的海外投资亏损,公司有关责任人或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009年2月10日,中铁建总公司旗下上市公司中国铁建与沙特阿拉伯王国城乡事务部签署了《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约定采用EPC+O/M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加运营、维护总承包模式)施工完成沙特麦加轻轨铁路项目。

根据合同,中国铁建从2010年11月13日起负责该项目三年的运营和维护,去年11月13日开通运营,达到35%的运能,2011年5月完成所有调试,达到100%的运能。

中国铁建曾在公告中称,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预计的工程量大幅增加等原因,公司管理层预计该项目将发生大额亏损。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按照总承包合同金额(66.5亿沙特里亚尔)确认的合同预计总收入为人民币120.51亿元,预计总成本为人民币160.45亿元,另发生财务费用人民币1.54亿元,项目预计净亏损人民币41.48亿元,其中已完工部分累计净亏损人民币34.62亿元,未完工部分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为人民币6.86亿元。

事实上,情况并不像中国铁建公告中说的那么简单。尽管有当地的政治、文化等客观因素存在,但中国铁建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最根本的原因是,公司在与沙特方面当时签署《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的时候,“非常草率,并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合同的细节都没有。”

这直接导致此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沙特方面不断提出增加工程量的要求,甚至提出新的功能需求,而双方此前在合同中却并没有针对这个项目列出详细的工程量。为了将整个项目完成,中国铁建不得不赔本继续推进项目工期。

这意味着中国铁建在承接这一大项目之初,并没有对该项目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同时也没有“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相反直到去年10月发现巨额亏损可能无法弥补后,才将这一事件公之于众。

另一家工程类企业曾出现过类似的问题。5月20日,审计署在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下称“中交集团”)的审计报告称,中交集团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可能对其海外投资存不利影响。之后,中交集团全面梳理了境外投资项目,西班牙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项目已停止执行,待对方支付预付款后再重新启动;同时制定了《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正拟订有关海外业务合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海外风险管理。由于整改及时,截至目前中交集团的海外项目尚未出现大问题。

但风险防范方面的缺陷,已经致中国铁建的沙特项目出现了巨额亏损。去年,中国铁建业绩出现大幅下降,全年营业收入4701.6亿元,同比增长32.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2.5亿,同比下降35.7%。净利润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到沙特项目的影响。如剔除该部分影响,则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同比增长20%以上。

今年1月21日,中国铁建与中铁建总公司签署《关于沙特麦加轻轨项目相关事项安排的协议》,约定自2010年10月31日后,中铁建总公司行使及履行中国铁建在该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及因总承包合同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并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20.77亿元的对价;同时中国铁建不再承担或享有该项目于2010年10月31日后发生的亏损或盈利。

这意味着,为了减少上市公司股东的损失,中国铁建将这个项目的风险和损失转嫁给了母公司中铁建总公司,国家将为这个巨大的失误“埋单”。

海外大单对于希望走向世界的中国企业来说充满了诱惑,很多央企把这种大单当成自己的“面子工程”,甚至是炫耀的资本。由此贸然出手,最后折戟自然不可避免。因此,健全企业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特别是建立问责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这几天,股吧里又开始炸开了锅,网友们的留言一条比一条激烈。而一条“不负责任的国企,谁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几乎覆盖了大部分股民的心声。

事情的起因则是因为10月25日晚间,中国铁建发布的一则公告。公告显示,中国铁建公司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因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工程量大幅增加等原因,预计总亏损额高达41.53亿元。

此消息一出,犹如一枚重磅炸弹甩在了人群里。缘何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之旅如此艰难?屡交“学费”后仍然得不到教训,国企海外投资到底应该如何问责等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海外巨亏41亿

25日晚间,中国铁建发布公告称,公司承建的沙特麦加轻轨项目预计亏损达41.53亿元,将对公司第三度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在此重大利空的突袭下,中国铁建A股和H股连续2日下跌,截至27日收盘,中国铁建A股收于7.51元。

看着狼藉的股票走势,股吧里炸开了锅,有股民呼吁全体散户集体起诉中国铁建。“发动全国散户,集体起诉中铁建,支持的‘顶’一下,到1000人次,我请律师。”一位股民发贴呼吁到。“在项目实施之前,为什么不进行风险提示?”、“公司6月已知晓继续施工将导致亏损,为什么没有提前公告披露?”……对于上述问题,有记者致电中国铁建的董事会办公室,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2月10日,中国铁建同沙特阿拉伯王国城乡事务部签署了《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决定采用EPC+O&M总承包模式,由公司负责三年的运营和维护。该轻轨项目是自2008年6月中沙两国政府签署《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协定》之后的首个政府间合作项目。

当时的公告称,合同总金额66.5亿里亚尔,折合人民币121亿元。还特意注明“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07年营业收入的6.81%”。但不曾料到的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总收入超过了总预算39.99亿元,再加上财务费1.54亿元,共亏损达41.53亿元。

亏损解释各方不买账

对于亏损的原因,中国铁建在其公告中也给出了解释。但市场仍然对其充满了疑问。

关于公司亏损的原因,中国铁建给出的解释可归纳为四点:一是项目签约时只有概念设计,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预计工程数量大幅度增加;二是业主大量指令性变更导致项目工作量和成本投入大幅增加,计划工期出现阶段性延误;三是“按2010年9月30日的汇率折算”,即人民币升值增大亏损;四是由于该项目社会影响重大且受到两国政府高度关注,为确保工期进度,公司下半年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了项目主体工程按期完工,满足了业主有关2010年11月开通运营的要求。

然而,针对这样的解释,股民们似乎并不买账。

对此,有人提出质疑,实际工程量大大超过预计工程量,这就说明预计存在较大失误。这既需要追究具体工程人员的责任,也需要追究工程领导、公司领导、拍板签约领导的责任。

与此同时,解释中提到的业主在工程建设中提出新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承建方理应得到业主方的追价款。这是市场规则,也是国际惯例。但中国铁建在公告中表示:“到目前为止,公司仍在就上述变更索赔事宜与业主协商,尚未获得业主的批准。”

至于说到因人民币升值而亏损,业内人士指出,首先中国铁建在对外做生意时,应该有汇率变动的概念;其次,人民币汇率变动在这41亿元多的巨额亏损中只占到1000多万元。

对于海外巨亏事件,多家机构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摩根大通称,基于汤森路透的数据,中铁建2010财年的净利预期为80.8亿元,因此该项目的亏损额相当大。摩通强调,如此高额的亏损由单一项目产生,确实令人震惊。

瑞信则表示,中铁建就此项目获得大额赔偿的可能性偏低,因此将其投资评级由“跑赢大市”降至“跑输大市”,目标价也由12.34港元大幅调低至10.13港元,较资产净值折让约15%。瑞信称,谨慎地假设公司在今年末季及2011-2012年没能得到赔偿,据此将其今年的盈利预测下调33%,但维持2011-2012年的盈利预测不变。

此外,研究机构在报告中也就均提到了中国铁建的执行能力及风险管控能力令人忧虑。

投资失败或是必然

近几年来,国企海外投资失利的案例可谓一桩接一桩。对此,著名财经评论人皮海洲在其博客中写到:“中国企业一次次被海外大单所‘炸’,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中的中国企业也开始了走向世界之旅,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企业支付‘学费’是难免的,但频频被海外大单所‘炸’,这就不是‘学费’的问题了,这其中的原因需要好好总结。”

皮海洲写到,海外大单对于希望走向世界的中国企业来说充满了诱惑。而且很多中国企业也抵挡不了这种诱惑。尤其是很多中国企业把这种海外大单当成了自己的“面子工程”,甚至是自己炫耀的资本。如中国铁建在拿下“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项目”后,甚至在2009年年报中也不放过大肆宣传的机会,鼓吹“沙特麦加地铁项目是中沙两国的标志性项目”。正因如此,面对海外大单,中国企业往往会贸然出手,最后挨“炸”自然就不可避免。

然而,细数国企海外战败的并非只有中国铁建一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外投资的主体是国有企业。据一项公开的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末,我国对外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71%,再考虑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所占部分,国有资产占据对外投资的绝对主导地位。尤其是在资源、金融等重要产业领域和大规模对外投资项目,更主要由国企进行。对此,业内人士直指“这种状况非常最令人担忧”。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企业只要做好认真的准备工作,仔细地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就完全可以避免被海外大单所‘炸’”。皮海洲认为,中国铁建拿下“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项目”,却对工程量的大小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无正确的评估。由于该项目采用EPC+O&M总承包模式,项目签约时只有概念设计,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预计工程数量大幅度增加。再加上业主对该项目的2010年运能需求较合同规定大幅提升、业主负责的地下管网和征地拆迁严重滞后、业主为增加新的功能大量指令性变更使部分已完工工程重新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工作量和成本投入大幅增加,计划工期出现阶段性延误,“如此一来,等待中国铁建的只能是巨亏的命运”。

应制定有效“游戏”规则

国企海外投资该如何问责,由谁来问责?这已经不再是新鲜的话题,伴随着中国铁建海外投资失利的这又一案例,这个话题无可避免地被再次搬到桌面上。

业内专家指出,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应该具备所有权优势,包括资金、产品、技术、管理、品牌等构成企业竞争力的各种要素。相比国外企业,中国企业的企业制度要素更为关键。恰恰在这点上,我们的国有企业存在致命缺陷。毋庸讳言,虽然国企改革推进多年,但至今为止,国企的监管、经营体制仍然存在问题,如何既让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自主运行,又能进行有效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仍是未尽之事。在国内投资经营,有各级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百姓和媒体的时时监督,尚且不能令人满意甚至问题多多,到境外投资经营,几乎完全摆脱了目前的监管体系,而其自身监管又远不到位,几近失控状态,后果可想而知。所以不难理解,我国多年来的对外投资,大多数是失败的。

而皮海洲在博客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中国企业之所以频频被海外大单所“炸”,这也反映出中国企业管理上所存在的巨大漏洞,尤其是缺少责任制。任凭海外大单给中国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公司法人都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虽然公司被海外大单“炸”了,但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却稳如泰山。也正因如此,中国企业频频被海外大单所“炸”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那么,中国企业如何避免被海外大单所“炸”?皮海洲认为,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这是前提条件。如今年7月,中国南车就放弃了价值70亿美元的沙特高铁项目竞标。其原因就是考虑到沙特高铁需要在高温、沙漠这样一个特殊地带施行,存在较多的不确定风险,通过对风险的评估和慎重考虑,中国南车退出了最后的竞标,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对一些海外大单项目要落实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谁拍板谁负责,哪怕是集体决定最终出现问题,则由作出决定的公司成员集体负责。做到这一点,企业再面对海外大单时,自然会慎重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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