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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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8 06: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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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综合考察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综合得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察。不足比例的,全部进行考察。
公司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于经考察确属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不降格以求,该岗位空缺。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得分、综合考察情况,提出岗位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报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九)体检
拟录用对象确定后,通知拟录用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公司或拟录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十)聘用
对体检合格并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聘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程序进行聘用,如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不予聘用,并按照成绩补录。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十一)薪酬福利
经录用的人员,与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发薪酬,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两金”。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拟录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或不能按时到岗,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可按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四)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五)按照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咨询电话:0951-6076510
联 系 人:裴女士
监督、举报电话: 0951-6076820(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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