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交流] 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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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4 09: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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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政策已经落地,汇总一下消息,仅供参考。

一、逐月的基本条件

军官干龄满16年。

军官干龄+士龄满16年。

军龄满20年。

军士军龄满18年。

四级军士长本级满6且军龄满14年。

直招、特招入伍的,少校以上达龄。

二、不能逐月的对象

50岁以上满足退休条件的。

伤病残不能工作的,犯错的和其他情形。

三、安置地。

比较宽,随配偶、本人,这事不太重要,所以不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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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4 09: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退役金。

军官、军士起步均0.6。干龄(工作年限)超过16,多一年多发0.02,少一年则少发。三,二,一,功增发0.02,0.04,0.08.其他荣誉更多,这里不说了。三类以上满10增0.05,其他还有增。

五、达退。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保留当月退役金(含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规定发放终身。其中,担任军官、军士 16 年的保留 20%,每多 1 年保 比例增加 1%,每少 1年保留比例减少 1%,保留比例不超过 25%

六、基数计算。

17级10500,8级15500。四级军士长8800.

七,艰苦补助。

这里不细说了。

逐月政策,属于安置条例的配套政策。此时此刻,我们基本上可以确定,安置条例已经定稿,新的退役安置格局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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