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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住院医保二次报销流程
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全年住院累计个人自付部分(结算时账户和现金支付之和)超过2000元以上的,到和平区社保科报销90%。时间是每年三月份报销一次:报销前一年度(从前一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为止)的住院费用。
一、程序:
1、先到退役局要和平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审批表。
2、到市退役局签字、盖章。
3.送相关材料给和平区退役局。
二、填表说明:
1、姓名、年龄、医保卡号、身份证号填好。
2、单据张数全年住几次院、有几张收据就填几。
3、就诊时间:将全年住院次数和住院日期全部填上。
4、疾病类别: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诊断疾病名称。
5、就诊医院:所住医院名称。
6、医疗发生总额:即住院收据上的住院总额,全年所有住院次数的累计住院总额之和。
7、个人支出额:见住院收据上的现金自付+账户支付(与收据上的补充基金无关),全年所有住院次数累计之和。
8、填好联系电话。
三、所需材料:
1、住院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特殊治疗记录单(如手术记录),特殊检查报告单(如病理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2、住院费用明细单。
3、住院医药费收据
四、不在医保范围的药品、检查、治疗不予报销。
五、地点:和平区行政办事大厅A座2612楼,电话:31912058
每年约七月份由区社保科电话通知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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