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书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等四部门下发的【2020】21号文件《关于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标准的通知》,主体、职权、内容、程序上均违法,严重侵害了广大自主择业干部的正当合法权益。 1、违反《立法法》第五条和国务院国办发〔2018〕37号文的公开性原则,未经合法公布,不能作为调整退役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该通知溯及既往,按新规计算2020年4月以前应补发退役金,违反《立法法》规定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3、该4部门未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权,无权制定改变退役金组成和标准的规定; 4、该通知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的中发【2001】3号文规定,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 5、在军改期间(2016年-2020年)应执行中发【2016】13号文件,维持现有退役金政策不变,该通知内容与[2016]13号文冲突。 综上所述,希望四部门尽快将该通知收回废止,并按中央精神对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进行重新核算和计发。 诉求人:自主择业干部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