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副局长居然持枪殴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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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07:06:08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则题为“河南漯河一房管局副局长持枪殴打记者”的视频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疯狂传播,网帖称“记者前去采访漯河违章别墅群,结果被漯河市召陵区房管局副局长牛豪用枪顶头狂殴威胁”。(4月6日《南方日报》)
  
  “房管副局长持枪殴打记者”,这字字惊心动魄,不是媒体报道,顶多也就当是街头谣传真不敢相信。然而,相关当事人已经认可,当地警方和行凶者所在单位都已经展开调查,看来这是真的!究竟为什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这样的事情,朗朗乾坤下是不应该发生的。对此事,我们只有“拍案、惊、奇”。
  
  我们拍案!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法制健全的社会,居然还有如此逞凶歹徒,公然持枪殴打记者,这不仅是对新闻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粗暴践踏,对记者构成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其嚣张猖狂之势俨如黑社会老大,是对法制社会的挑衅,是对威严法律的藐视。此等恶劣残暴行为公然上演,歹徒猖獗毫无忌讳,要让我们所有遵纪守法的善良公民气愤不已,而愤然拍案!
  
  我们吃惊!如此穷凶极恶的歹徒,其身份居然是房管局的副局长,是我们的公职队伍里的干部,这样的结果让我们何止是唐目结舌,简直吃惊不已。做出这样枉法残暴的行为,我们理解的“角色”设定,这应该是一个残暴的歹徒,实在是无法料想这居然是我们公职队伍中的干部。公职人员实是人民公仆,即便不称职,也不至于就成了穷凶极恶的歹徒,持枪殴打记者的事,居然出自一位公职干部的手,吃惊不小,震惊不已。
  
  我们好奇!从起初的愤然拍案,到目瞪口呆吃惊不已,平静下我们的心态,我们反而种种好奇与谜团在心底升起。这样凶残至极的人是怎么伪装隐藏在我们的公职队伍中的,还“混上”了干部的身份;正所谓在官不言商,国家对公职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明令禁止的经商行为,怎么在这就不起作用了,这位副局长明目张胆的入股房地产,才对前来调查的记者采取了如此暴行。
  
  另外,如此凶残暴虐,眼中目无法纪,整个一黑社会老大形象,这样的歹徒本质面目,哪怕演技再好,也恐怕藏不住本性,怎么就没被组织、上级、相关监察部门发现呢!
  
  “房管副局长持枪殴打记者”,听着不敢相信,相信了了气愤不已,居然满是疑惑,想起这样的场景,我们浑身发麻。这不是演戏,如此胆大妄为,粗暴伤害记者的人身安全,对记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这是在猖狂践踏媒体替人民行使的监督权利。持枪打人,又何止在乎一个记者的身份,这更是在玷污人民公仆的称谓。
  
  “房管副局长持枪殴打记者”——一出现实版的“拍案惊奇”。
[作者:程奎星]
[编辑: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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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23: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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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14 13: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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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19 14: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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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9 15: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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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0: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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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12-3 10: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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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8 00: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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