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0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
楼主 |
发表于 2012-12-6 06: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应
原微博系操作失误
昨日,“岳阳公安警事”针对“天价切糕事件”再发长微博:“2012年12月3日,‘岳阳公安警事’微博发布一则关于平江县城关镇天岳村村民凌某等与新疆籍商贩发生纠纷的信息,引起了网友质疑。经查,11月21日岳阳市平江县发生一起因买卖纠纷引发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并殴打他人的案件。平江县公安局对伙同他人持械殴打新疆籍商贩并故意损毁其财物的当事人凌某等予以依法处理。经物价、司法鉴定,被损的16台三轮摩托车、车上核桃仁糖果5520斤的损失以及受害人医疗费用共计15万余元。此前‘岳阳公安警事’微博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发布不准确信息,在此表示歉意。”但此微博随后也被删掉。
岳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昨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12月3日发表的微博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与实情不符合,一切以12月5日发布的通告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