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205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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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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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李某,女,74岁,退休人员,现住址为皇姑区宁山中路经典生活小区。
2020年12月25日7时25分在宁山路北行公交站乘坐116路公交车到宁山路黄河大街站,换乘231路至砂阳路砂山街站,换乘176路至砂山街玉屏一路站下车,步行至和平区砂阳廉租房小区;11时42分依次乘坐176路、231路、116路公交车原路线返回,步行返家后未外出。
12月26日7时32分在宁山路北行公交站乘坐116路公交车至宁山路黄河大街站,换乘231路至砂阳路砂山街站,换乘176路至砂山街玉屏一路站下车,步行至和平区砂阳廉租房小区;11时40分,依次乘坐176路、231路、116路公交车原路线返家;14时28分前往永强市场附近,后返家未外出。
12月27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8日14时17分在长江街宁山路公交站乘坐260路公交车至药王庙路奉天街站下车,步行至沈河区天光社区,后原路线返家未外出。
12月29日至12月31日,居家未外出。
2021年1月1日11时50分步行至沈阳市第43中学进行全民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步行返家未外出。
1月2日居家未外出。
1月3日11时36分乘私家车至和平区砂阳廉租房小区;12时54分返家未外出。
1月4日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2人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1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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