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补位” 海岸警卫队这个名字,实际上是参考了美国的相关设置。 罗援所提提案的时间背景,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都已建立本国的海上维权“准军事”力量。比如,美国的海上警卫队、日本的海上保安厅、韩国的海上警察局等。 美日韩这些海军装备、训练都走在世界前沿的国家,为何还要建设一支近海维权的“准军事”力量? 军事专家尹卓少将曾向媒体解释称,一些大国之所以建立起了以沿海水域和航道为主要活动范围的海上警卫队,是因为其海军的活动范围已经远离了本土走向大洋,其海军和海岸警卫队之间的活动范围和职能有明显区别。 随着中国海军逐步走向远海的步伐越来越清晰,近海的维权力量建设迫在眉睫。 这便来到了前文所述的“分水岭”,本届政府履职伊始,便着手合并重组中国的海上维权力量。这项改革,被放在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之下。
2013年7月22日,“中国海警局”正式在国家海洋局挂牌,将国家海洋局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新成立的中国海警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此外,兵心网(微信ID:www-08681-com)还注意到,海警局挂牌后不到两年,中国于2015年年中颁布国防白皮书,其中海军的战略要求发生重大转变:官方首次明确提出“近海防御与远海护卫型结合”新的战略要求。 “海警划归武警”? 前文分析了“九龙治水”的弊病,那么四年多前整合各股力量后,新架构是否就此高枕无忧? 有关这个话题,可以探讨的空间还比较大。 兵心网(微信ID:www-08681-com)找出2016年底的《武警学院学报》,其边防系教授李佑标曾刊文指出:“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与公安部之间的职务关系,在理论上存在着难以诠释的困惑,在实践中存在着尴尬运行的艰辛。” 按照2013年的方案,中国海警局是国家海洋局的另一块牌子,其司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都是国家海洋局的内设部门。客观上形成了二者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上述学者分析认为,从行政法学角度来看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和公安部之间的职务关系应当界定为公务协助关系。从改革的角度来看,应当将中国海警局从国家海洋局中分离出来,与国家海洋局相并列,二者之间构成公务协助关系。 文中,李佑标的主张是,中国海警局应从国家海洋局独立出来纳入武警序列。他的理由是: 第一,中国海警局的主体力量是现役制武装警察。 目前,中国海警机构的人员主要由现役武警、警察、公务员、事业编和合同工混编构成,现役武警应当是其主体力量。同时,此前海监、海关、渔政内部都有相当部分军队转业干部,在把档案正式转入安置单位之前他们都已在当地武装部备案,根据国家兵役法,转业干部本身在作为公务员的同时还具有预备役军官的身份,完全符合转为现役的条件。 第二,武警警种部队转隶历史的借鉴。 1988年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森林警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领导为主。森林警察和中国海警的前身公安边防海警原来都隶属于公安部门,因而具有可比性。 学者的思考终归是探讨,而付诸实践的,将会是中央谋求长远的一盘大棋。政知君等着军方“适时发布”的信息。 编辑丨兵心网 资料丨国际在线 澎湃 环球网 武警学院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