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216 天 连续签到: 1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7-2-5 05:41:11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条件是什么?
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有6种:
① 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② 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③ 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④ 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⑤ 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⑥ 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六、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① 基本生活补贴按照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不同划分,艰苦边远程度越高标准越高。
② 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转至地方时,国家按照1998年1月1日以后个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12%的总和计算给予补助,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并转移至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③ 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标准按月缴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助,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七、对于已有工作的随军家属如何进行就业安置?
① 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② 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③ 随军前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随军家属,是公务员的参照第①条、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照第②条进行安置。
八、对于无工作的随军家属有哪些就业优待政策?
① 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②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适当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
③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④ 驻地偏远、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安置随军家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