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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0 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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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如何独自确保“明白账”?
百姓更期待的是,在巨额、无限期收费背后,主管部门交出一本“明白账”。
“亏损的细目能否公开”“凭什么永久收费”“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通行费收取后都用在哪里了”……在这些呼声的背后,实则是民众对高速收费起因准确性、必要性、收费标准、费用流向等多各方面“公开、透明”的期待,目前,交通部暂未公开任何上述内容,未来,这些期待又该如何满足?
“在偿债期、经营期结束以后,还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则与2009年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存在矛盾冲突。”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就表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是理所当然。但是,贷款还完以后继续收费是不合理的,此次修订稿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也不公平,这意味着利益驱动之下,可能永远也还不完。
邱宝昌表示,老百姓不是不同意收费,而是质疑,如此长期、永无止境的收费,已经由公共基本投资变成一些部门、集团的聚宝盆。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是可取的,但收费的期限要有合理的公式,同时,要做好成本核销、收费资金的监管,实行公平透明的监督机制,收费必须要用于还贷,而不是人为增加成本,拖延时间,年年收费。
在新华社的报道中,北京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瑛峰也认为,,应该把收费的情况摸得明明白白。只有政府监督是不够的,应该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审计。全国包括地方定期向社会公布收费公路经营状况,地方可以委托各级人大、或第三方机构监督收费公路的资金来源、走向等,避免让政府或交通管理部门“自说自话”。
不过,交通部的一些表态也值得肯定。比如,修订稿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由原来的二级可以收费,进一步限定为二级及以下不得收费;已经取消收费的二级升为一级的,不得重新收费。
另外,修订稿还规定,收费公路经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通行费、年度还本付息、养护、运营管理、税费等费用支出等信息。” 同时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瞒报虚报通行费收支和债务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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