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给抗美援朝老兵一个公道?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2-29 17:26:18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访43年,就是为了讨回自己的“身份”
  记者认识党志山已有好多年。源于他的上访,他的执著。今年1月4日,记者因其上访诉求赴南阳市和镇平县采访后,2月20日他又到报社反映说,有关部门没有任何动静。2月26日晚,党志山在电话中再次告知记者,还是没人管,没人理。
  记者查看党志山的反映材料,基本内容是他1959年复员转业被分配到地方国营镇平县第二机械修配厂工作,1962年调到县遣送站工作,因受打击报复,于1966年9月被民政局和人事局强行勒令回家。要求恢复公职、公疗待遇。
  就是这样的情况,让党志山用尽了一生的精力,承受了无尽的辛酸。
  “我1950年入团,1951年高小没毕业就参军入朝,在抗美援朝3年的枪林弹雨中,我头部重伤,身体多处伤残,加上常被雨水、雪水浸泡,1952年身患风湿性关节炎,又因在战场上忍饥挨饿,1953年患上胃溃疡。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历任副班长、连部通讯员、团长警卫员等,并在朝鲜战场上火线入党,晋升为副排级。1958年,我的胃溃疡病复发,1959年复员转业到镇平县第二机械修配厂任统计。”
  “1962年组织上正常调我到县遣送站,1964年因揭发县民政科负责人齐某等人的经济问题,他们就借机整我,强行勒令我回乡。我直到50岁才结婚,1980年终于恢复了非农业户口,但工作和公疗待遇仍没有得到落实。”
  “值得庆幸的是,南阳市人民政府在接受我申请复核镇平县人民政府的复查复核意见时,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组成联系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终于认定我在‘第二机械修配厂工作期间为国家正式工’,‘党志山在遣送站期间属于该站工作人员’。这让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光明。但等来等去,如同纸上画饼,水中捞月,等来的还是一场空。直到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没人落实我的‘身份’,更没人告诉我啥时候才能还我一个公道!”党志山说。
   复查复核结论一目了然,问题出在了最后的落实上
  党志山提到的“希望”和“光明”,就是2008年6月27日南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宛政信复核【2008】31号《信访事项复核决定书》。
  党志山作为申请复核人,作为原民政局福利院的职工,他不服镇平县人民政府的复查意见而申请复核。
  而县政府的意见就是县民政局的查处意见。县民政局2007年3月11日的查处意见报告说:1.党志山所谓的工作安排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是民政部门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他的照顾,不属于国家正式干部职工。福利院撤销后,按政策动员其回家也是应该的,不存在恢复公职、公疗问题。2.鉴于党志山同志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复员军人,且患风湿性关节炎,若家庭困难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给予城镇优抚对象定补等尽可能的救助。
  党志山不服镇平县民政局的处理意见,申请镇平县人民政府复查。而县政府除了在事实认定上称,党志山在福利院不属于收容人员外,其他均维持了县民政局的查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组成由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参加的审查小组,对此案进行了审查,并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认定的事实是:党志山1951年从农村入伍,参加过抗美援朝。1959年因患重病,不能参加重体力劳动,照顾安排到地方国营镇平县第二机械修配厂,在厂担任统计工作。可以认定党志山在第二机械修配厂工作期间为国家正式工。1962年,全民转集体单位时,第二机械修配厂与其他厂合并后归县手工业局管理。此时,党志山被安排到县民政科下属的遣送站(与福利院同在一个院办公,同一个伙房就餐),足以说明党志山在遣送站期间属于该站工作人员。
  最后认为县政府的复核意见事实认定含糊,定性不准,决定撤销县政府对党志山的复查意见,发还重审。并强调,从维护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党志山所反映的问题。
  就是这次的发还重审,党志山对县里的“现在除本人每月享受复员军人定补2324元外,全家每月另享受城镇低保284元和城镇救助金118元等照顾。”百思不得解,钱在哪里?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钱,是谁截留或克扣了,甚至是被贪污了?他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查查。
  时至2010年7月7日,镇平县委群工委在《关于镇平县居民党志山反映问题的补充报告》说,“经查,党志山的要求恢复公职问题已不现实。原因是,从1966年至今党志山长期不上班,且年龄偏大,现年75岁;原单位民政遣送站已不存在;养老体制政策也已发生了变化。因而,恢复公职的诉求无法解决。”
  还是2010年的7月7日,镇平县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宛政信复核【2008】31号信访事项复核决定书的请示报告》,又把上述文件重复了一遍。
  让人没能想到的是,8天后,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镇政信复【2010】3号的批复》说:“为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党志山信访事项的复核决定(宛政信复核【2008】31号),你们提出了如下解决办法:‘为保证党志山的正常生活,使党志山一家每月享受925元的政策性补助,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经研究,并与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同意你们的落实办法。请认真落实,并做好党志山的稳定工作。”
  纵使这样的意见,今年2月22日党志山告诉记者,他根本就没见过这样的文件,也不知道有这些内容。
   望眼欲穿,期盼讨回一个公道
  春节前的1月4日,记者在南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见到了一位李姓科长和党志山案件的承办人之一郭建军。李科长告诉记者,信访事项省以下实行三级终结制度,党志山的问题是个“文革”遗留问题,市复查复核办2008年的意见肯定是很慎重的,给予适当照顾。2009年接触过党志山几次,先后三次给省复查复核办汇报,多次给县里沟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镇平县协调民政部门,多方筹措,以红头文件写出保证上报,每个月的生活费等不低于925元。至于该不该恢复公职和享受公疗待遇,李科长未置可否,更谈不上明确的意见。
  而老复员军人、老党员党志山却说,现在的根本问题就不是钱的问题,而应该好好调查一下是谁造成了我长达43年的上访?谁能还我一个抗美援朝老复员军人、一名老党员的公道? (兵网源于搜狐网记者高勇)
(责任编辑:兵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5 23: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发呆,回回帖,工作结束~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