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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展台] 最高法发布规定明确虚假产品代言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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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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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兵网据中国日报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张少虎) 今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了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在连带责任中,消费者既可以一并起诉食品、药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请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起诉其中一个或者几个作为被告,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行使追偿权。

孙军工表示,近年来,利用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坑害消费者的情况较为普遍,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不少商家为扩大其市场销售份额,利用媒体、个人代言人做虚假广告,或者利用虚假广告推销食品、药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针对这种不法行为,《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因虚假广告推荐的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遭受损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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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贴必回才是修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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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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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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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额......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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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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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你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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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11: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双手支持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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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8 12: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0-13 13: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楼主的贴子,我们共同参与军训活动吧,军虎训练网www.junh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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