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沈阳处理一名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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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4 09:26:21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一例新冠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人员
李某处置情况的报告

2020年4月22日,市卫生健康委接到市疾控中心关于“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我市一名哈尔滨返沈人员新冠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的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某,女,60岁,1960年 1月28日生,系辽宁省人民医院心内科门诊医生。现住址:铁西区北三中路2号鑫丰御景华庭4-492。
二、流行病学及临床检查情况
根据本人自述,李某于4月12日乘坐G763列车前往哈尔滨,4月13日8时,陪同女儿到哈医大一院独立设置的整形科就诊。4月17日20时,同女儿从医院打车到达哈尔滨火车站,乘坐T262列车返沈。返沈后居家未外出。4月20日返岗上班,接诊时本人及患者均佩戴口罩。4月22日14时,市疾控中心接到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函,称李某于4月16日新冠病毒IgM阳性(核酸检测阴性、IgG阴性),17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复核IgM阳性(IgG阴性)。沈阳市卫健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于22日15时将李某转入市六院。
入院后,李某无发热、咳嗽咳痰等临床表现,血常规和肺CT检查均无异常,血清抗体检测IgM阳性、IgG阴性。21时30分,经市疾控中心采用三种试剂复核,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已采取措施
(一)将李某转入市六院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24小时),再隔离观察14天后,解除隔离。
(二)对省人民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核酸筛查。
(三)对其接触过的116名患者全部在省医院9号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24小时)后,解除隔离。
(四)将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2名家庭成员和3名同事送市委党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24小时)后,解除隔离。
(五)对其居所和医院门诊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效果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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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4 12:56:36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无症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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