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0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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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良慈善会对沿用多年的特殊救助及后续治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的救助方案亮点不少,不光扩大了救助范围,放宽了申请门槛,而且新增了意外事故伤害救助。对此,大良慈善会表示,新方案尽量简化申请流程,减少因申请环节繁琐导致核查工作困难及法律纠纷的问题。
而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大良慈善会立足本地,擦亮了自己的公益品牌。据介绍,2014年,大良慈善会募集善款1040.63万元,救助困难人士约3500人次。其中,运行超过两年的品牌项目“阳光慈善·聚爱凤城”,已经惠及300多户困难家庭实现了个性化救助计划。
变化:
新增特殊个案的处理办法
日前,大良慈善会对沿用多年的特殊救助及后续治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中亮点之一就是新增意外事故伤害救助。
据了解,过去特殊救助主要针对危重病患者,新办法增加遭遇意外事故伤害救助,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资助或意外事故援助资金资助。作为新增对象,以交通意外伤害为例,申请人今后可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作为材料;若属其他意外事故或突发灾害造成因病致贫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与此同时,新办法还新增了特殊个案的处理办法。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度本区低保标准5倍的,但其医疗费用支出大于其家庭当年总收入的,经济特别困难的本地居民,也可申请此项救助。
提醒:救助申请门槛放宽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根据新办法细则,特殊救助项目的门槛进一步放低,而医疗救助标准更有弹性了。
原办法中,特殊救助的申请条件为低保、低保临界人员自付金额达100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临界标准,但不超过本区当年低保标准5倍的本地居民,家庭货币财产人均少于当年低保标准2倍,且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20000元。
经过调整后,申请门槛降低为:属于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三无”对象、低保对象、低保临界对象,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30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临界标准,但不超过本区当年低保标准5倍的本地居民,家庭货币财产人均少于当年低保标准2倍,且自费起付申请金额为5000元。
此外,设定的医疗救助标准也更有弹性。新办法中,不同的救助对象,其资助标准并不相同,如属于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三无”对象、低保对象、低保临界对象,按照个人负担费用不高于90%比例进行医疗补贴或资金补助。
申请:志愿者、社工可接收申请
记者对比新旧办法,发现新办法条文简易,可操作性强。值得一提的是简化了申请流程,减少因申请环节繁琐导致核查工作困难及法律纠纷的问题。例如,调整后,后续治疗的申请只需提供两项材料即可,省却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同材料的麻烦。
此外,申请的渠道也有拓宽,原来申请人只能到居委会申请救助,现在则新增了对口服务的志愿者组织、社工机构接收求助申请。这主要得益于去年该慈善会与志愿者、义工等机构展开的公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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