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5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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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条件
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5至185厘米之间;未满18周岁,身高达到164厘米。
体重:在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达到50公斤以上。实际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身体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视力:按空军“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且未做过角膜准分子激光术和角膜塑形。
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色觉:无色盲,色弱。
无文身,刺字。
福利待遇
飞行学员学习、生活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每月发放津贴费(津贴费月标准为第一年600元、第二年700元、第三年800元、第四年900元)。空军飞行员享受飞行技术等级、飞行任务、飞行员岗位津贴等各项津贴补助,享受空勤专用食堂,有专门营养技师配餐,伙食费高于地面普通干部3-4倍;每年安排到旅游胜地部队疗养院集体健康疗养;飞行员家属随军无工作的享受专项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特招入伍为军队现役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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