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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营改增”8月1日正式运行
将在“1+6”行业率先进行试点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 王家安) 作为今年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案将于8月1日正式运行,5月17日记者从甘肃省税务部门了解到,我省最终敲定的时间表和全国一致。8月1日后将在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等6个行业领域展开试点,而据工作人员初步预测,这一改革,或可为相关行业税额减负三成以上。
据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对完善税制、减税减负、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税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营改增”,意思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这样做会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缴纳相应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2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2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而“营改增”之前,卖出的120元,都要交营业税。
记者也了解到,5月13日,省国税局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了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目前成立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统一步调,全省8月1日起正式运行“营改增”相关工作。
据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主要为“1+6”行业,即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个“1”+其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业、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6”个行业领域。而据税务工作人员初步测算,实施“营改增”后,这些行业税负将降低30%以上,无疑是为企业大大减负。
与此同时,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营改增”在此基础之上,对于一般企业,改为新增11%和6%两档税率。相关负责人说,实际上又是进一步“减负”,而且从长远来看,“税负的减轻会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在未来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量会因此而增加,消费者也会因此而受益。”
(原标题:甘肃“营改增”将于8月1日正式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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