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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徐小姐反映,她是去年刚刚退伍回来的大学生士兵。她于2010年12月入伍,2012年12月退伍,服役两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么安置工作,要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但她的安置问题到现在一直没解决。
徐小姐称,根据《兵役法》的要求,她的工作应该由父母单位接收安置。她的父亲是给私人打工的,母亲的单位是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北闸管理所。根据市长江河道管理局2010年发的一文件中规定,2010年10月1日以后入伍的长江河道管理系统职工子女,退役后一律不再安排就业,统一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助方式安置。发放标准为入伍地人民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所列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我于2012年退伍,按照参数标准,我的安置费应该有7万多元。”徐小姐说,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北闸管理所以没钱为由拒绝开展安置工作,她和母亲曾经多次找到相关领导协商,但是终究没有结果。
随后,记者致电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该局党委副书记王建成告诉记者,按2011年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安置费用并没有7万多这么高,大概是4万多元。我市各级长江河道管理系统也将退伍安置人员名单报到省里,由于今年财政预算很紧张,财政拨款还没有下达到各级单位。
王建成建议,如果徐小姐为就业问题发愁,可以先考虑自谋职业。同时,也可以向民政部门安置办咨询、反映情况,看能否寻求帮助。(记者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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