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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兵网消息,太原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会议11月22日举行。市委常委、太原警备区政委蒋鹿,副市长毋青松出席。
今年省分配给我市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为98名,其中计划安置92人、自主择业6人。分配到机关和企业的军转干部将保留2年适应期,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将保留3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分流或辞退。实行聘用制的单位,要根据军转干部本人意愿,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中长期聘用合同(聘用期不包括适应期)。在分配岗位时,各单位要尽量考虑本人意愿,根据本人专长安排到相应的管理或技术岗位。非本人意愿,不得在系统内跨地区安排。实行工资制度改革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考虑军转干部的实际情况,在适应期内不得随意降低其工资标准,不得实行试用期制。此外,会议还就军转干部户籍、服务体系、相关待遇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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