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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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18: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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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天的噩梦
在杨云的记忆中,2011年9月8日放学时分,比杨云高一个年级的王月截住了她:“你跟我走,不跟我走,在学校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没有好日子过。”杨云说:“我只好跟着走,王月招来了出租车。”
杨云被带到了一个顶楼,见到了被称为“林姐”的林丽。“她对我说,以后你要听我话,要什么都有。不听话就没有好果子吃。王月也说,林姐黑白两道都有人,如果我不听话,她也会在学校散布我不正经,让我以后没有脸上学,还要把我家铲平。”杨云被吓晕了。
听说自己要被带去酒店找男人,杨云哭了,她不愿意去,但看到林、王二人不停打骂自己,又说要给她毁容,最终杨云被硬拉到了酒店房间。
房间里的男人逼着杨云脱光了衣服,搂抱着杨云。杨云哭喊着,请求放开自己。“你多大了?”这名男子问。杨云说,12岁。男子说了一句,太小了,便走了。
直到后来去公安局报案,第三次接受笔录询问前,杨云一直以为自己这次就被强奸了。这个13岁小女孩的性意识中,“脱光了衣服,就是警察问的性关系。”
第二天,杨云又被送到了酒店。杨云说,房间里有一个男人,而王月看着她,自己被强奸了。
回来后,林丽让杨云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必须照她打好的草稿念。电话刚完,电话卡就被林丽掰断了。
两天后,杨云见到了好朋友李雪。李雪是和同学一起来参加王月的“生日”聚会。李雪本不想来,但同学说,杨云也在那儿,李雪便去了。
见到杨云,李雪便说:“咱们回家吧,你妈妈到处找你呢。”林丽在一旁说道:“杨云不回家了,我让她走她都不走,你陪她住几天呗,我不能害你们呢。”李雪之前认识林丽,想想就答应了下来。
过了两天,李雪又提出回家。这次,林丽扇了她两嘴巴:“你想走便走吧,我明天就抄你家,告诉全区的人你是卖的。”
李雪家有4口人,全靠父亲打零工维持。想到被抄了家,爸爸和小弟怎么办,李雪不敢走了。李雪说,林丽还让王月买来了冰毒,逼着她和杨云吸食。
又过了几天,李雪第三次提出要回家。这次杨云也说,“放我回家吧。”林丽让王月打了李雪一顿,又让杨云去扇好友耳光。林丽对杨云说:“你不打李雪,我就让她打你。”
第二天,林丽让李雪穿上她给的暴露衣服和高跟鞋。杨云的校服也被换了下来。林丽警告二人,别人问起,就说自己17岁。
杨云第三次被带到了酒店。事后,林丽当着杨云的面,把另一个女孩毒打了一顿,威胁杨云不许跑。
李雪对领着自己洗澡的王月说,“我害怕”,但王月没搭理她。在酒店房间里,李雪给男人下跪,也没有用了。男人走后,李雪在浴室里大哭起来。
回到林丽家时,李雪说林丽先把她的兜上下都翻了遍,然后把王月叫到另一个房间,王月出来后,给了自己500元钱。
次日,李雪又被要求去另一个宾馆,李雪说不去。林丽和王月把李雪的头往墙上撞。“林丽下手真狠,一次能打半个多小时,一直打到李雪害怕,之后李雪再也不敢提回家的事了。”杨云说。
李雪的脑袋上全是包,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膝盖也跪破了。“我去我去。”李雪哭了。
8日杨云没有回家的当晚,杨云妈妈和亲戚找了半宿。第二天打电话给老师,老师说杨云没上学,杨云家人又出去找了一天。
10日那天,杨云妈妈去报案,警察说也没有打架斗殴的迹象,回去再找找。杨云妈妈先后四次报案,都未被立案,只好发动20多个亲戚每天寻找。
其间赶上中秋节三天放假,直到13日,杨云妈妈才找到女儿的班主任。班主任说高年级有个学生找过你家孩子。这个高年级学生,就是王月,但王月并不承认。
杨云的阿姨通过朋友终于打听到杨云被关押的地址。9月25日,杨家10余人来到杨云被关押的小区,报了警。
时隔18天,杨云妈妈差点认不出女儿。眼前的这个女孩“穿着妖艳,面部发白,全身发抖。”回到家,杨云给妈妈哭着跪了下来:“妈妈,我被卖了。”
营口“嫖宿幼女”案里检方认定的第三名受害幼女,是王月。据王月说,两年前她也被林丽威胁,被人性侵,后来才成为林丽的帮手。由于王月未满14岁,被免于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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