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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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8 07: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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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在大案上,突出一个“准”字。
/ O) N/ u0 p4 r4 _* T 名案解析:郭桓案。
- C3 l1 Q) _$ p0 x- P) m' u. Q4 ~7 d 事件起因: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财政部副部长)郭桓贪污,并检举其贪污行为如下: - t) c6 f7 J! M5 @0 c* H1 F9 H
第一条,挪公款。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是朱元璋最早的根据地,也就是“红色老区”。由于老区人民长期“无私支援”朱元璋的军队南征北战,为了回报这份恩德,朱元璋决定免除这些地方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官田则减半征收。但是,到了征税的时候,这些州县几十万官田的夏税秋粮,竟无一粒收缴上仓,全部被郭桓等人勾结地方官员,私自瓜分了。第二条,吃回扣。户部本该收浙西地区的秋粮450万石,郭桓却只收了60万石粮食和80万锭银钞。这些银钞可以抵200万石粮食。剩下的190多万石粮食,就被郭桓伙同当地的官员私分了。第三条,乱收费。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在征收皇粮国税时,巧立名目,扰民害民,收取的费用五花八门,多如牛毛,比如:车脚钱、水脚钱、口食钱、库子(即仓库保管员)钱、蒲篓钱、竹篓钱、沿江神佛钱(运输官粮的时候需要求神拜佛,以保佑官粮押运平安的钱)。第四条,收红包。郭桓等人收受应天等地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第五条,假充真。郭桓还搞纳粮入水、纳豆入水的勾当——每年都有一些奸诈的大户,伙同仓库官在豆、粮中拌水,以增加斤两。每间仓库容量不下一万余石,往往只因为一户刁民掺水,结果就导致官粮经湿热一蒸而全仓坏掉。
2 F7 H' l C) Y( _* r 对于这个举报,引起了朱元璋的高度重视,他立即成立了以国家检察院副院长(右审刑)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专案组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后,很快向朱元璋汇报了调查结果: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总共造成了2400万石粮食的损失,而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
! {% V" G3 }0 b, H \# d 结果,朱元璋震怒之下,郭桓等主犯们的脑袋很快就搬了家。
; ~$ k0 U* z9 N& s4 P- K* D 与此同时,朱元璋采取铁血措施,还对他们的同党追查。结果在严格的追查之下,朱元璋发现,几乎所有六部的官员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其中包括文化部部长(礼部尚书)赵瑁,司法部部长(刑部尚书)王惠迪,国防部副部长(兵部侍郎)王志,建设部副部长(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部级高官显贵,下面的臭鱼烂虾小喽啰更是数不胜数。+ u. Y; o; `, K2 S
古语云“法不责众”。但朱元璋先生不信这一套,他下令:该杀的都得杀!此案过后,中央各部里都只剩下寥寥可数的几个扫厕所的清洁工,部长差不多成了光杆司令。这种场景,在中国历史上是绝对空前绝后的。在这件事上,朱元璋“雷厉风行”的个性显现无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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