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4-6-2 17:27:15
手机发贴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的刑警
既然有人帮忙抛尸,肯定就有杀人真凶。那么,杀人真凶究竟是谁?既然抓住了听命抛尸的人,那么按常理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但,这却成了警方未能完成的任务。
实际上,除了徐黎明,警方再也没有怀疑过其他人。但是,警方却拿徐黎明没有丝毫办法。
弥勒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钱光立很不服气,“我们就是认定他是凶手,可就是锁定不了直接证据。”
他介绍,每次提审徐黎明,他就不吃不喝甚至不上厕所,按正常人的生理机能,肯定受不了,“要是继续审问,如果是人死了,我们负不了责。”所以,审问到第三天,警方害怕了。于是,警方只好转为寻找证据。
警方在保家坟场找到了击打马光武脑部的石头,也从上边提取到了马光武的血迹,警方设想,如此强烈的击打,凶手的衣服上,应该留有血迹。但是,从案发到抓捕徐黎明,已经过去20多天,在徐黎明的家里,没有搜出血衣等直接证据。
后来,钱光立自己也疑惑了,是否凶手真的另有其人?警方根据徐黎明的交代,对李坚和谭勇进行调查。但所有调查都证实,徐黎明在撒谎。徐黎明声称案发前在某网吧上网,但警方调查发现,他没有去过那个网吧。徐黎明说李坚在电话里遥控指挥他,包括通知他搬尸体,告诉他搬尸体的工钱放在抛尸现场的石头下。警方又紧追成为重要线索的电话号码,可警方发现,徐黎明说的电话号码,属地在广东。调取徐黎明的通话记录后警方发现,案发时徐黎明没有接到电话。
随即,徐黎明又说,自己还有另外一个手机号。警方追问下,他又称扔到河里去了。
根据徐黎明的种种谎言,钱光立及其专案组认定,徐黎明就是杀人凶手。除了徐黎明不能自圆其说的谎言,警方还有旁证和推断:如果徐黎明真是接到李坚的电话前往搬运尸体,那么,在布满荒草的一万多平方米的保家坟场,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情况下,要找到尸体的位置,肯定要花费点时间。但是,在审讯中,张家超告诉民警,徐黎明肯定知道尸体的位置,因为徐黎明带着他径直走到了尸体跟前,没有绕一点弯路。钱光立说,也曾经做过现场试验,如果真有人将1200元钱压在石头下,半夜里,要在电话里明确石头的位置然后准确找到钱,也几乎不可能。侦查完成后,警方移交检察院起诉。但很快,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因为在警方形成的证据材料中,没有徐黎明杀害马光武的直接证据,因此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徐黎明。
警方于是继续侦查。但徐黎明涉嫌杀人的直接证据,警方仍没能掌握。为了寻找证据,警方一再申请延长对徐黎明的羁押时间,但很快,两年的羁押时间到了。警方再次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警方移交的证据后,认为能证实徐黎明杀人的证据仍然不足。但由于徐黎明的羁押期已满,要么起诉要么放人。于是检方更改罪名,起诉徐黎明帮助毁灭证据罪。 |
|